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现场核查方式
现场查阅、复制、带走被核查企业的相关资料
约见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要求被核查企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第1题:
外汇局对需现场核查的企业,应制发现场核查通知书,并可采取下列方式实施现场核查,()除外。
第2题:
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第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30%以上,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第4题:
外汇局进行现场核查时对核查人员有什么要求?
第5题: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第6题:
外汇局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核查。
第7题:
外汇局可对企业非现场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或可疑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现场核查
第8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第9题:
核查对象应该配合外汇局进行现场核查,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10题:
外汇局实施货物贸易现场核查可采取下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