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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对于刘某的诉求,人民法院应()A

题目
多选题
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对于刘某的诉求,人民法院应()
A

确认逾期答复行为违法

B

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C

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D

确认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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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

问:

(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

(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不出庭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仍应出庭。
(2)邓某放弃刘某的诉讼请求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邓某没有得到刘某的特别授权,没有权利处分刘某的实体权利。

第2题:

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哪些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 A.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公司认为工商局向李某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 C.村民申请乡政府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因乡政府拒绝公开向法院起诉 D.甲市居民高某向乙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副市长的兼职情况,乙市政府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拒绝公开,高某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CD
答案暂无

第3题:

刘某向市司法局申请律师执业。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决定不准予刘某进行律师执业。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刘某仍不服。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刘某有权以省司法厅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刘某有权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

C.刘某有权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刘某起诉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39.答案: A 考点:被告、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级刖管辖讲解:在本题中,“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的行为,没有产生法律效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可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作出不准予执业决定的是省司法厅,应当以该厅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情形下,应当以原机关即省司法厅为被告起诉。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条件有二: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由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作出;二是,经过原机关复议。本题中,原行为是省司法厅作出的,故选项B错误。本案被告是省司法厅,且被诉行为是不予刘某律师执业的决定,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故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选项D错误。

第4题:

下列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哪些可以不受理?

A: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公司认为工商局向李某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
C:村民申请乡政府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因乡政府拒绝公开向法院起诉
D:甲市居民高某向乙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副市长的兼职情况,乙市政府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拒绝公开,高某向法院起诉

答案:A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虽属于行政诉讼,但这类案件本身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双方发生的情形之一是对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意见不一而诉至法院,是否属于政府信息由法院作出裁判,即使是当事人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亦是如此。本题中,副市长的兼职情况属于政府信息,即使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存有争议,也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5题:

某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屡次出现各类故障,引起许多市民抱怨,某律师向该政府部门发函,申请公开该网站建设、设计及投标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律师提交书面申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该律师可以对公开信息的形式提出要求
C.该律师应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D.该政府部门公开信息时,可向该律师收取检索成本费用

答案:B,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B项说法正确,应选;《条例》没有明确说明需要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也没有提及C项内容,排除AC项。
该法规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故D项应选。
故本题答案选BD。

第6题: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 )

A.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B.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C.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D.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正确答案:AB
法官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本题中曹某已经离任3年,不受此项规定所限制。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所以CD两项不允许。

第7题: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刘律师经被告授权后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刘律师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

C.刘律师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刘律师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参考答案:C

第8题:

根据《检察官法》规定,下列行为无须禁止的是( )

A.检察官刘某退休后,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检察官王某辞退后2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律师刘某,其夫为某检察院检察官,当事人得知这一信息后,聘请刘某作该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律师吴某的父亲是某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某在该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任辩护人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检察官的禁止行为。
根据《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项是正确答案。

第9题:

下列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案范围的有:( )

A.某县政府拒绝向张某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张某提起诉讼
B.李某向某市政府申请提供公开出版的市政府公报,遭到拒绝向法院起诉
C.甲公司认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乙公司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
D.孙某认为某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申请中要求的内容向法院起诉

答案:A,B,D
解析: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选项C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2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应不受理。

第10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管辖【详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个月的诉讼时效是未经复议的一般诉讼期限,只有经过复议的,才是2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为2个月,后来的《行政复议法》确定为60日)。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的区政府就是法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规定,除本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应认定为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即具有违法性。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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