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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哪些情形下东莞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题目
问答题
哪些情形下东莞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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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的是( )


正确答案:D

第2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

A.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

B.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

C.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

D.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

E.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商品名,并标明剂型


正确答案:A

第3题: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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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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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哪些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正确答案: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服务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3)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5)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肝移植、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它。妊娠、流产、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项目;因打架、斗殴、吸毒、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治疗、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医保诊疗项目》未收录的项目和《医保诊疗项目》中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暂定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
(8)国家和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的情形。

第5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6)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第6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的是


正确答案:C

第7题:

哪些情形下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正确答案: (1)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
(2)非本*市生育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6)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第8题:

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是( )


正确答案:D

第9题:

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的不予支付。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其它诊疗项目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一)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以及未婚患者的流产、引产、保胎、宫外孕、分娩等费用。
(三)住院期间使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和自费材料的费用;以及挂名住院、冒名住院、不符合入院标准等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或患者住院应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而不记帐,然后拿费用单据要求报销的费用。
(五)因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个人过错行为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费用。
(六)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七)由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费用。
(八)不符合市外转诊和现金报销规定的项目费用。
(九)不符合市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用。
(十)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十一)未经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正式批准的诊疗项目费用。
(十二)未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或已申报但未得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及医院自制药品的费用。
(十三)职工社会保险证生效之前或遗失但未挂失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十四)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不列入报销范围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