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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乙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80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相等)。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接受A公司投资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万元。A 2000B 8000C 6000D 0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乙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80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相等)。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接受A公司投资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万元。
A

2000

B

8000

C

6000

D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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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Ⅰ项,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Ⅱ项,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Ⅴ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2题:

2019年1月1日,甲以其持有的A上市公司股权作价500万元出资,与乙共同投资设立B公司;2019年12月1日,B公司以A上市公司股权严重缩水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补足出资;经查,投资各方并未对A上市公司股权保值问题作出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支持B公司的诉讼请求。( )


答案:错
解析: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经甲、乙双方协议,丙公司的总经理由甲公司委派,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各方的出资比例均为50%,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 )。

A.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B.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C.甲公司和丙公司均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D.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正确答案:D
解析:甲公司和乙公司均能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均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第4题:

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取得乙上市公司6%的股份,对上市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6%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应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规范。
本题在考试时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尚未修订时也是错误的,未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把“三无”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对于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规范。

第5题: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A.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B.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C.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D.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E.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答案:A,B,C,D,E
解析:
A,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B,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D,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E,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公司,经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协议,A公司的总经理由甲公司委派,且甲公司出资60%;甲公司、乙公司双方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长期股权投资
B.甲公司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股权投资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各自的长期股权投资
D.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各自的长期股权投资

答案:A,C,D
解析:
甲公司能够控制A公司,对其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乙公司能够对A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应将其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7题:

2×17年8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乙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入到甲公司,甲公司接受投资后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和乙公司投资合同约定乙公司原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为1000万元(该价值为公允价值)。接受投资后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乙公司投资持股比例为20%,能够对甲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
B.甲公司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
C.甲公司应增加股本600万元
D.甲公司应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万元

答案:A
解析: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选项B正确;甲公司应增加的股本=3000×20%=600(万元),选项C正确;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000-600=400(万元),选项D正确。

第8题:

上市公司甲在招股说明书中故意隐瞒公司股权置换项目,乙证券公司作为承销人,丙为甲公司的发行保荐人。甲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告该股权置换,结果造成其 股票大跌,投资者遭受了损失。则可能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公司
B.乙证券公司
C.对上市公司公告具有监管职责的证券交易所
D.丙证券公司

答案:A,B,D
解析:
C选项,证券监管机构无需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余三个选项 《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 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 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 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题:

张某分别持有甲乙公司60%、100%的股权,甲公司、乙公司分别持有某上市公司18%、10%的普通股权,张某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乙公司分别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增持该上市公司1%、1.5%的股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Ⅱ.竞价交易前,张某持有上市公司28%的表决权
Ⅲ.张某应发出部分要约或全面要约
Ⅳ.张某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
Ⅴ.甲公司、乙公司均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

A、Ⅰ、Ⅱ
B、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E、Ⅰ、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2款规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股18%、10%,则其控股股东张某持有上市公司28%的表决权。
Ⅴ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增持该上市公司
1%、1.5%的股权,各自持股比例分别为19%、11.5%,均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无须公告。第24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Ⅲ项,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本题中,竞价交易后,张某间接持股31.5%,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如预计无法发出的,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第10题:

集团公司甲为上市公司,其拥有上市子公司乙、非上市子公司丙。下列关于集团公司股份支付的处理正确的有()。
Ⅰ集团甲以其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对乙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乙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处理
Ⅱ集团甲以自身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权益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Ⅲ集团甲以丙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Ⅳ集团甲以股票增值权(即现金)对乙高管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权益结算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Ⅳ

答案:D
解析:
Ⅰ,集团甲是结算企业,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Ⅱ,甲为以自身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Ⅲ,甲为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是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Ⅳ,甲为以现金为他人结算,是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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