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单选题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 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B 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C 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题目
单选题
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

B

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

C

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D

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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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某带领邻居家6岁小孩丁去游乐园玩,然后对乙谎称绑架了丁,让乙打电话给丁的父亲索要30万元,乙按照甲的吩咐给其父打电话,则:( )

A.甲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

B.乙构成绑架罪

C.甲某等人构成绑架罪

D.乙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AD
【解析】实行犯的行为不具有绑架性质,故其帮助犯不能单独具有绑架性质。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仍对教唆犯按照教唆的内容定罪处罚。

第2题: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

(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第3题:

甲欲绑架张某之子勒索财物,但恨无帮手,遂对其好友乙伪称张某欠债不还,希望乙能与自己一道将张某之子绑架,逼其还债。乙信以为真,遂与甲协力将张某之子绑架到甲家地下室,在绑架过程中因用力过猛致张某之子重伤。后甲指使自己的另一朋友丙打出勒索电话,向张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丙按甲授意打出电话后遭拒绝,甲将张某之子残忍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

B.甲、丙二人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C.对甲应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丙对其加入进来以前甲、,乙二人的过失重伤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56.答案:A、B、D .考点:部分犯罪共同说、绑架罪的事中共犯、绑架罪的处罚。 讲解:本题中乙并不具有绑架罪的故意,只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因此只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之后杀人的,仍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丙属于绑架罪的事中共犯,但对其加入之前的结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本题A、B、D 正确,当选。

第4题:

甲赌博成瘾,欠乙赌债2万元,向丙借高利贷3万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威胁称,如果甲再不还钱的话就强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门时强奸了甲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丙构成绑架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B.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C.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共犯

D.乙、丙构成敲诈勒索罪、强奸罪


正确答案:B

第5题: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为向乙索要高利贷,将乙非法拘禁在某废弃厂房内,向乙的妻子索要债务声称如果不还钱,就不放乙回家。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

B.乙欠甲赌债10 万元,甲为催促乙尽快还钱将其扣押,并向乙的妻子丙提出与之发生性关系,否则就致乙于死地。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为勒索财物将乙绑架后,由于乙的家人在接到勒索电话后报警,甲感觉情况不妙,决定提前动手,即用绳子将乙勒死后,将乙扔到野外。但实际上乙没有被勒死,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对甲行为的量刑应适用绑架并杀害被害人的规定

D.甲为勒索财物绑架了乙,发现乙身上并无多少财物,便要向乙的父亲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乙担心父亲承受不了这一刺激,就提出主动给其打电话,甲同意。于是,乙对丙称其要出国办手续急需3 万元钱,要丙马上将钱打到乙的卡。甲取到钱后,放了乙,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与诈骗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答案】:B、C、D
【详解】:依据《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故A 项正确,当选。注意本选项情形与B 项的差异。客观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将债务人绑架后对债务人的近亲属提出无法用财产数额衡量的某种利益上的要求,或者提出其他与债务、钱财无关的不法要求,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故B 项中甲提出与乙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构成绑架罪。B 项错误。依据《刑法》第239 条规定,绑架罪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和国家,勒索财物或者提出不法要求,利用第三人对人质安危的忧虑来获取非法利益。因此,直接向被绑架人本人索取财物的绑架行为或者第三人在不知悉发生绑架的事实之时应被绑架人的指令而交付财物的绑架行为不是绑架罪。D 项中甲是直接向人质乙本人索要财物,而不是第三人丙,第三人交付财物也不是在获悉乙被绑架事实的情况下,所以构成《刑法》第263 条规定的抢劫罪。对于抢劫罪当场取得财物的“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等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然持续一定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故D 项错误,甲构成抢劫罪一罪。“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从字面上看,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过程和一种结果状态。前者包括杀人预备、未遂和既遂,后者仅仅包括致人死亡既遂。所以,乙未被勒死,即不能适用“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故C 项不正确。

第6题: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勾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问题:(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1)章某构成犯罪,王某构成犯罪,李某构成犯罪。对于绑架吴乙的行为,章某与李某属于共同犯罪情形,其中章某作为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以为是要债,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
(2)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不能成立中止。王某的非法拘禁罪也是既遂。
在刑事责任方面,壬某与李某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李某属于绑架罪共犯中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7题:

乙某持甲某的借条要甲某还钱,甲某不仅不还钱,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里,并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条承诺用不索还。才将乙某释放。

A、甲某构成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B、甲某构成绑架罪

C、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甲某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D

第8题:

甲是一家酒店的服务生,某日对另一服务生乙谎称丙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丙之子作为人质,讨还债务。乙按甲吩咐绑来丙之子。后甲又指使丁打电话向丙勒索50万元。丁打出勒索电话。当甲再次要求丁打出勒索电话时,丁拒绝。关于甲、乙、丁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丁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甲、丁构成绑架罪,乙构成非法拘禁罪

C.甲、乙、丁均犯罪未遂

D.甲、乙犯罪未遂,丁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乙没有绑架的故意,只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控制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即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以实际上勒索到财物为必要。

第9题:

一日,甲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进入屋内后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正欲返回,突然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不足1个月的儿子,于是将乙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以交换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让其筹集10万元赎回其子。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


正确答案:C

第10题:

甲将乙(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父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警,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来到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和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甲和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和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和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丙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杀害乙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甲对乙的杀害行为被先前的绑架行为所包容,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而不单独定罪,故甲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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