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单选题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 犯罪预备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 犯罪未遂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题目
单选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着手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法益产生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一般认为,犯罪的着手是实行阶段的起点。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乙欲杀死丈夫甲,投毒于饭菜中,等待甲回家来吃。此时乙的投毒对甲的生命虽产生危险,但尚未达到紧迫、直接的程度,此时不属于杀人的着手,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中止的区别是停止犯罪是被迫的还是自动的。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了犯罪,也即停止犯罪是被迫的。中止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本题中,乙打消杀人恶念,并倒掉事先准备的有毒饭菜,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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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杀乙的过程中,由于警察到来而逃走,即使甲以后放弃了继续杀乙的念头,但由于其杀人行为已经未遂,所以,不成立犯罪中止

B.甲欲强奸乙女,乙为免受侵害,只好对甲说“我有性病”,甲大惊,说到“啊呀,我最害怕性病了”,甲悻悻而去。实际上,乙并无性病。在此,甲是强奸未遂

C.某甲投毒杀妻,将毒食给其妻吃下,后见其妻中毒疼痛难忍,出于怜悯而自动将其妻送往医院抢救,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发生。甲的行为是犯罪中止

D.甲想伤害乙,在将乙打成重伤后,甲见乙很可怜,就主动将乙送往医院救治。甲本属伤害故意,不存在中止问题,只是伤害既遂


正确答案:ABCD
【考点】犯罪特殊形态的认定
【解析】A项由于警察到来这一外界的障碍,使得甲杀乙未遂,故未遂之后不能成立中止。B项乙谎编患有性病,而甲对性病极度恐慌,故此,患有性病是甲无法强奸的客观障碍,如果题中交待不全,没说甲对性病的态度,只是悻悻离开,则构成中止,因为是否患有性病,并不足以阻碍强奸。C项是犯罪实施后,结果发生前,有效防止结果发生的行为,构成中止。D项犯罪结果已经发生,故不存在中止。

第2题:

:公民甲想与妻子乙离婚,但乙不同意,甲就决定杀害乙。在乙的生日那天,甲将一包毒药拌在了乙最喜欢吃的菜里。不料乙的朋友丙来到他们家里为乙庆祝生日,并先吃了拌有毒药的菜,甲见丙吃那盘菜也很着急,但是怕事情败露而没有阻止丙,最后导致丙中毒死亡。甲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投毒罪

D.算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未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由于行为人非法作为或者非法不作为,直接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据此可知,甲犯有故意杀人罪。

第3题:

甲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案中,甲对其行为的因果关系进程有着错误认识,但这种对因果关系进程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行为人仍然要负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第4题:

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阻止共同犯罪结果未奏效的,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甲是帮助犯,他虽然后悔了,但是没有成功从乙处索回毒药,乙使用该毒药投毒杀人得逞。甲没有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不成立犯罪中止,C选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既遂,帮助犯既遂,乙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甲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D选项正确。乙投毒杀人得逞,已经既遂,不是犯罪未遂,甲也不是犯罪未遂,B选项错误。乙已经实施着手杀人行为,不是犯罪预备,甲也不是犯罪预备,A选项错误。

第5题:

乙想杀甲,便约甲吃饭,趁甲还没来之即,在甲的饭菜中放入毒药,因久等未来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甲的恶念,将有毒的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C

第6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7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杀李某。次日,甲因胃痛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李某。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甲与乙共同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E

第8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成立犯罪预备
B.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D.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A,C,D
解析:
本案中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第10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人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如果着手实行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未遂;但如果尚未着手实行就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预备。对于着手的认定,通说认为以产生法益侵害的紧迫危险时,认定为着手。对于故意杀人罪,其着手的认定要根据行为的具体方式而定。以投毒的方式杀人的,应以已经下毒的物品产生危及被害人生命的危险时,认定为杀人行为的着手二本题中,乙出于杀人的故意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但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此时,乙的行为并未产生法益侵害的紧迫危险,因此乙的杀人行为并未着手,其属于犯罪预备,C、D选项错误。乙放弃犯罪并积极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犯罪中止。因此乙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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