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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某因民事纠纷想提起申诉,王律师在代理该申诉案件中,只能接受()的委托。A 张某的儿子B 张某的妻子C 张某的铁哥们D 张某

题目
单选题
张某因民事纠纷想提起申诉,王律师在代理该申诉案件中,只能接受()的委托。
A

张某的儿子

B

张某的妻子

C

张某的铁哥们

D

张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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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强奸案的被告人在二审判决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该申诉的决定.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B.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D.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诉法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经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申诉,应当说明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第2题:

律师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对生效裁判的申诉,并接受委托在再审程序中担任辩护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吕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李某认为吕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吕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吕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吕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经征得王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王某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李某婉言谢绝委托


正确答案:C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4题:

某选区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了选民名单,王某发现选民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对此不服。于是,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又不熟悉选民资格案件启动的条件。如果你是律师,王某向你进行咨询,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A:起诉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过申诉
B:起诉人对选举委员会关于其申诉的处理结果不服
C:起诉人可不经向选举委员会的申诉阶段而直接提起诉讼
D:起诉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过申诉,选举委员会还未作出处理决定

答案:B
解析: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解决选民资格案件需要适用特殊的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选民资格案件程序,必须以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案件有争议的申诉作出了处理决定为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公民只能对选举委员会的申诉决定提起诉讼,而不能就选民资格的争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5题:

王律师在为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吕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胡某认为王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王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王律师为其代理另一起法律事务。此时,王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才能接受委托

可以在征得吕某同意后接受委托

可以不经吕某同意而接受委托,因为委托事项与吕某无关

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答案:B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第6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菜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划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
【考点】选民资格案件
【解析】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持有不同意见,在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就申诉所作决定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而公民对选民名单持有不同意见,是指公民认为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有错误,如举委员会将不应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列入,而应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却没有列人。如果公民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便可以依法向选举委员会进行申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的规定可知,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确定某公民是否有选民资格。由此可见,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不同,选民资格案件不要求起诉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只要起诉人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便可以在依法申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选项B关于法院基于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而驳回刘某起诉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B应入选。《民事诉讼法》第l6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因此,在本题中,起诉人刘某、选举委员会的代表以及有关公民张某都必须参加诉讼。选项A说法正确,不应入选。《民事诉讼法》第l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其一,由于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二.选民资格案件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判决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因此,选项CD说法均为正确,不应入选。

第7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B.王某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C.王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D.王某的辩护律师有权与王某会见或通信

E.王某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有权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正确答案:ADE
本题考核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第8题:

在王某故意伤害案件中,王某在一次打架中将被害人张某打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提请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口头通知被害人张某。张某不服,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申诉。问:该案件在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


参考答案:(1)检察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送达被害人(2)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应当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提起申诉(3)张某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第9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详解】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除与特别程序中其他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共同之处外,还具有以下特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以发现,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一定是选民名单所涉及的公民本人,其他任何公民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的,也可以对选民名单进行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起诉人并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故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这一规定,C、D两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10题: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主动提出回避。以下哪一项或哪几项构成利益冲突应当回避的情形?( )

A.甲曾是行政执法人员,曾承办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5年后成为律师受该公司委托,成为该公司的法律顾问
B.在张某诉王某侵权案中,张某解除对赵律师的委托关系后,在后续审理中,赵律师接受了王某的委托
C.在非诉业务中,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D.汪律师接受张某委托,担任张某的辩护人,而同所的方律师是该案被害人的近亲属,张某尚不知情

答案:B,C
解析:
考查律师执业中的利益冲突审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0条、第51条。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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