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宋某因车祸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成员有妻子甲;儿子乙和女儿丙。宋某留下遗产为1万元现金。其生前与甲共同生活。儿子乙因与宋某夫妻不合,一结婚即自行搬出,且很少来往,未尽抚养义务。丙为一弱智女孩,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对宋某财产处理应是()。
A.甲;乙;丙平均分配
B.甲可以多分
C.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乙
D.对丙应当予以照顾
第2题:
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保持5米左右的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的梁某因为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回答?( )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然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是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是宋某的车撞向的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负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上的是宋某的
第3题:
宋某因股东分红事宜与张某发生争吵,怀恨在心。一日,宋某伙同好友把张某挟持至宋某家,软禁数日。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严×(男)25岁,一九八二年刚满1岁时,因父亲去世,母亲与外乡的严平×结婚,他便随母亲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严×。二十多年来与老家的亲友断绝了往来。
一九九六年,严×考入县高中,与同班女同学陈×关系较好,高中毕业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父母也积极支持。
二零零六年,陈同其父母到严家作客,聊起家常,方知严的母亲与陈的祖母是同胞姐妹,严与陈的父亲是姨表兄弟,严与陈是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二人能否结婚,双方家长都认为不同辈份不能结婚。
试分析:他们能否结婚?是否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禁止情况?
(1)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无论辈份是否相同。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案中严×与陈×,从严×往上数至双方同源的血亲即严×的外祖父母,为三代,从陈×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即陈×的外曾祖父母,为四代,所以严×与陈×是同源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严×与陈×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而可以结婚。
(3)从法理的角度讲辈份不同并不影响严×与陈×结婚,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么法律就不干预辈份不同的人结婚。
第7题:
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方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方陈某的车辆保持5米车距并减速缓行。此时,梁某从宋某后方快速驶来,并意欲超车,因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连环追尾,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宋某主观上并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B、宋某的车辆将陈某的车辆撞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梁某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而非陈某的车
参考答案:A
第8题:
宋某自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宋某与阎某确立恋爱关系,阎某父母邀请宋某去其家里作客,才发现两家有亲戚关系,宋的生父与阎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某与阎某是表叔侄女关系,则( )
A.宋某与阎某不可以结婚,因为他们是亲戚关系
B.宋某与阎某可以结婚
C.宋某与阎某可以结婚,但是必须保证不生育子女
D.宋某与阎某不可以结婚,因为他们之间辈分不同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