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确定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的时间标准
它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效力标准
它是确定放弃继承权效力的时间标准
它是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标准
第1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意义,表现在()。
A.它是确定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的时间标准
B.它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效力标准
C.它是确定放弃继承权效力的时间标准
D.它是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标准
第2题:
试述继承开始时间的法律意义。
公民的死亡是引起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公民死亡的时间,是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时间具有以下法律意义: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人的继承期待权转为继承既得权的时间,也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时间。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范围的时间。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为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以其死亡时为准。
(3)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继承人能否参与继承,必须看其在继承开始时是否生存,只要在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就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即使其在遗产分割时已经死亡,其未取得的应继份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4)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时间。继承人的应继份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其中可以多分、少分或不分的条件根据继承开始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5)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时间。继承法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以前作出。继承法第51条规定: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也即,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意味着其自始不具有继承遗产的任何权利。
(6)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和保护继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利的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7)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时间。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应以继承开始时为界限,遗嘱人生前立有多份遗嘱的,以遗嘱人死亡时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第3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______。
A.法院宣判时间
B.立好遗嘱的时间
C.被继承人失踪时间
D.被继承人死亡时间
第4题:
第5题:
A、自遗嘱生效时开始
B、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C、自遗产管理人确定时开始
D、自被继承人公布遗嘱内容时开始
第6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的时间。
A.遗产所有权转移
B.遗产范围
C.继承人范围
D.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E.遗嘱效力
第7题:
论述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从期待权(可能的权利)变为既得权(现实的权利)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要求继承;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放弃的效力。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具体确定遗产内容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前已处分的财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开始后增加的财产,如活着的夫妻一方的收入,也不能作为遗产。
第8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应当是(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遗产分割的时间
第9题:
第10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