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范围。
(1)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技术范围
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手段传递信息的。例如,通过因特网进行的自由格式的文本的传递,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的通信,计算机之间以标准格式进行的数据传递,利用公开标准或专有标准进行的电文传递。电子商务法在考虑比较先进的通信技术,如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同时,也应考虑到适用于不太先进的通信技术,如电传、传真等,并且任何通信技术均不应排除在电子商务法范围之外,未来技术发展也必须顾及。
(2)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商务范围
从本质上讲,电子商务仍然是一种商务活动。因此,电子商务法需要涵盖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合同、支付、商品配送的演变形式和操作规则;需要涵盖交易双方、居间商和政府的地位、作用和运行规范;也需要涵盖涉及交易安全的大量问题;同时,还需要涵盖某些现有民商法尚未涉及的特定领域的法律规范。
第2题:
简述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的概念。
第3题:
简述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不是私法;
民法是一部私法,民事诉讼法是一部公法,公法跟私法的最主要区别在于部门法当中是否涉及到国家权利,是否涉及到国家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主要是调整社会当中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它更加强调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和自愿,国家一般并没有插足,国家强制力没有体现在民法当中。当民法所规定的权利没的得到贯彻,当民法所规定的义务没的得到履行时,双方当事人就发了纠纷。当纠纷产生之后,国家的公律就要介入其中。人民法院要代表国家解决纠纷,同时如果人民法院的裁判得不到履行时,那么人民法院要运用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裁判的执行。因此民事诉讼当中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国家是介入到了纠纷的解决过程当中。
第4题:
简述证券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5题:
第6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立法产生的挑战?
第7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任务。
第8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2)中立原则
(3)功能等同原则
(4)安全原则
第9题:
从结构上看,电子商务法包括形式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和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是指以“电子商务法”命名的、成文的电子商务法典。()
第10题:
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主要内容、目的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