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问答题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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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销售处理流程控制点及其处理程序设计要点。


正确答案: 流程控制点:销售开辟、发货、收款、记账分管;严格按合同发运商品,结算货款;定期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
销售业务处理程序设计要点: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发货通知单,分别通知书仓库备货和企业内部运输部门办理发货;货物发出后,销售部门根据仓库签收的发货通知单开具销售发票,登记产成品明细账。
运输部门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将提货单和运单送交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其与销售发票一起交给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审核无误后,开具代垫运费清单,并通知出纳眼办理货款结算,同时进行销售账务处理。

第2题:

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⑴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其范围仅指应税劳务与货物的混合。
⑵兼营行为则是指纳税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⑶从货物的角度看,是指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不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从劳务的角度看,无论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是否同时发生,均为兼营行为。

第3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及其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4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第5题:

下列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 B、从事货物生产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 C、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 D、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正确答案:B

第6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7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兼营行为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2)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计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

第8题:

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自由裁量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第5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交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第9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第10题:

简述原料稻壳及其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精选优质稻壳,要求稻壳新鲜干燥,光泽鲜艳,呈金黄色,无霉变,不带霉烂味,干净。稻壳是优良的填充剂和疏松剂,为了驱除稻壳中的异味和有害物质,要求预先把稻壳清蒸,直到蒸汽中无怪味为止,然后出甑凉干备用。由各班组从稻壳库拉到班组提前清蒸备用。
稻壳可疏松酒醅,稀释淀粉,冲淡酸度,吸收酒分,保持浆水,有利于发酵和蒸馏。但用量过多,会影响酒质。应适当控制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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