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

问答题试论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和原则。

题目
问答题
试论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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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属于()。

A、专门立法模式

B、合并立法模式

C、综合立法模式

D、援引立法模式


答案:A

第2题:

试论述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答案:
解析:
有关法律制定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结构被称为立法体制。它既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律制定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一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所谓“一元”是指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我国的立法体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制是统一的、一元化的,全国范围内只存的立法体系;所谓“两级”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等级;所谓“多层次”是指根据宪法规定,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如下: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
①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
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定。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③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按宪法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
⑤广东、福建、海南等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原则,按照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
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4)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①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有权改变或撤销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或命令。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第3题:

我国电子签名立法没有采用了以下模式()。

A.技术特定性的立法模式

B.技术中立性的立法模式

C.折中型的立法模式

D.先综合立法再分别立法的模式


正确答案:ACD

第4题:

试论述我国仲裁的原则。


正确答案: 仲裁基本原则,包括自愿仲裁原则和以事实为根据、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以及仲裁独立原则。这三项仲裁原则对整个仲裁工作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仲裁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它们是仲裁制度所必须遵守的工作法则。

第5题:

美国的最低工资立法依据了()和公平工资原则。


正确答案:生活工资

第6题:

结合我国立法实际,试论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及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解析: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辅助的、从属的标准。 (2)法律部门的形成原则。法律部门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在遵循客观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时,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原则。目前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主要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由于划分者的主观情况和意图,注意和强调的角度或者原则、标准有所差别,受到诸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等,法律部门的具体划分也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在社会上存在许多不同的划分法也是正常的,但是力求法律部门划分的科学和实用,既合乎逻辑又便于操作,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方向和目标。 (3)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原则相一致,又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协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由统一而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另外,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有客观的基础和标准,但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法律体系不会一成不变。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是一个包容开放发展的法律体系,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第7题:

试论婚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处理原则。


正确答案: 婚约亦称订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作出的一种事先约定。婚约的历史演变。婚约在历史上经历了早期型婚约、晚期型婚约。
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处理原则:
①对于借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原则上应将诈骗所得归还受害者,构成诈骗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对于以恋爱订婚为名行诈骗之实的原则上应将诈骗所得归还受害者,构成诈骗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对于借谈恋爱为名,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无论为何由提出毁约,财物不予退还。 ④以结婚为目的赠予价值较高的应予退还,对于婚约期间的一般赠予,无返还义务。

第8题:

我国电子签名立法采用了()。

A.技术特定性的立法模式

B.技术中立性的立法模式

C.折中型的立法模式

D.先综合立法再分别立法的模式


参考答案:C

第9题:

试论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和原则。


正确答案:(一)我国工资立法的模式
我国新的工资立法模式应当既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又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工资保障立法与工资分配(管理)立法相结合(以工资保障立法为主)、统一工资立法与分别工资立法相结合(以统一工资立法为主)。
(二)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
我国工资立法应当坚持的原则有:(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即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为此应实现微观领域的按劳分配、宏观领域的按劳分配,并应当强调实行同工同酬,禁止各种歧视,保障所有职工有平等的工资权。(2)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工资分配中,应当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保持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形成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既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工资增长机制。(3)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工资分配的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只有通过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

第10题:

下列各项中,()不是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

  • A、按劳分配原则
  • B、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原则
  • C、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 D、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原则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