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农业专业

不定项题农户张某下列家庭成员中,属于半劳动力的有张某的( )。A父亲B母亲C妻子D儿子

题目
不定项题
农户张某下列家庭成员中,属于半劳动力的有张某的( )。
A

父亲

B

母亲

C

妻子

D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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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的家庭成员有:单独居住的父母,已经分家单独居住的哥哥一家,张某已经成年但因智力障碍二级残疾的儿子,张某配偶,因家庭生活困难,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下列应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

A、张某父母

B、张某哥哥

C、张某嫂子

D、张某儿子


答案:D

第2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第3题: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张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张某的下列亲属中,能够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的第一顺位亲属是()。

A.张某的父母
B.张某的配偶
C.张某的子女
D.张某的兄弟

答案:B
解析: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第5题:

张某下班途中被一歹徒尾随,歹徒将其皮包抢去后,
持刀逼住张某的喉部要其交出银行卡密码,张某不从,歹徒持刀便刺,
张某情急中夺过匕首,将歹徒刺伤。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张某构成伤害罪
B: 张某属于正当防卫
C: 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D: 张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故本题答案选BD。

第6题:

下列选举有效的有()。

A.甲乡有选民3249人,张某得选票2485张,李某得选票1435张,王某得选票264张,张某当选

B.乙乡有选民2471人,投票人数1236张,张某得选票619张,王某得选票245张,刘某得选票360张,其余为弃权票,张某当选

C.丙省有人大代表1000人,出席827人,李某得选票413张,郑某得选票252张,其余为弃权票,李某当选

D.丁省有人大代表1200人,出席527人,赵某得选票509张,刘某得选票18张,赵某当选


参考答案:B

第7题:

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李某,称李某在某公共汽车站将其撞倒,致其受伤住院,花费住院费、药费等共计3万余元,要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证明对象有()。

A.原告张某被李某撞倒

B.原告张某倒地后受伤

C.原告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的费用

D.原告张某的经济状况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张某是某企业员工。张某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工伤的有()。

A、张某在下班途中被一辆自行车撞伤住院

B、张某在单位因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冲突,被王某打伤住院

C、张某在2010年玉树地震中参与抢险救灾中受伤住院

D、张某在外旅游期间受伤住院


参考答案:C

第9题:

村民张某与同村李某结怨已久,某日夜晚,张某趁黑夜将李某家柴垛点着,
想烧死紧邻柴垛的李某一家。李某一家旁边并无其他住户和财物。但是,
他点完火回家不久,恰巧当晚下了一场暴雨,将张某已经点着的火给熄灭了。
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属于犯罪既遂
B: 张某属于犯罪未遂
C: 张某属于犯罪中止
D: 张某不属于犯罪

答案:B
解析:
我国《刑法》第23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法第24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张某点燃李某家的柴垛,企图烧死李某一家,因暴雨原因而未得逞。
暴雨原因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张某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选B。

第10题: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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