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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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二人因共同杀人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提出了上诉,乙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判决提出抗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第二审法院只审查甲的判决部分

B.第二审法院不仅应审查甲的判决部分,也应当书面审查乙的判决部分

C.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发现第一审对甲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发现第一审对乙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


正确答案:CD
71.答案:C、D 口考点:二审的审查警讲解:《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可见,A项、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可见,C、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C、D项。

第2题:

甲诉乙继承遗产纠纷一案,丙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甲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乙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届满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一审人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两天;丙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但始终未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从法律上讲,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是谁?( )

A.甲、乙、丙

B.乙、丙

C.甲、乙

D.甲、丙


正确答案:C
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可知甲为上诉人,丙则不是;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可知乙也是上诉人。

第3题:

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捡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

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

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D
[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适用,《刑诉解释>第257条做出了详细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选项A中发回重审的原因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3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选项中的二审法院并不是因为判处的刑罚畸轻而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没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选项A具有干扰性,看似违反上述第5种情形,其实是故意设计出来的混淆项,不应当选。选项B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即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选项C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金某的判决提出抗诉的,法院经审理对金某改判为五年,二审法院对王某并没有加重刑罚,没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C项不当选。选项D违反上述第3种情形,对原本实行数罪并罚的石某,不能在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抢劫罪的刑罚。D项当选。[难度系数]**

第4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当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要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本案案情比较复杂,将其中的法律关系梳理为:甲为原告,丙为被告,乙为无独三(道理很简单,从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即可看出,乙是无独三,因为有独三只能以自己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故法院依法追加的第三人乙只能是无独三,不可能是有独三);一审判决被告丙向原告甲支付10万元。首先,一审判决无独三乙不承担责任,故乙不能上诉,B、C选项错误,且可以看出其考点在于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有权上诉,而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无权上诉。关于被上诉人,需要结合一审判决和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一审判决丙向甲支付10万元,丙上诉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实则是希望通过否定甲对乙的债权而改判为自己不向甲支付一审判决确定的10万元,故其仅仅是对自己与原告甲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服,而不涉及自己与无独三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当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照原审无独三的地位列明,所以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第5题:

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l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二审法院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地位?

A.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列为原审原告

B.报社是上诉人,甲、乙、丙是被上诉人

C.报社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被告

D.报社和甲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考点】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77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入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j二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力当事人之问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来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入。结合本题,一审判决甲和报社向乙和丙一共赔偿4万元,其中甲承担l万元,报社承担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后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并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由此可见,报社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存有意见。另外,由于报社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丽一审判决责令的是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是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还是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两道歉对对方当事人乙和丙而言是有区别的,这实际上涉及乙和丙的利益,因此,报社的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都有意见,应将未提起上诉的甲、乙、丙均作为被上诉人。选项B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该类题型的关键在于必要共同诉讼人中提起上诉的人究竟是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还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又或是对两者都有意见。结合本题,关键在于判断报社请求判决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与一审判决的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究竟是否涉及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很明显,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当然涉及对方当事人乙和丙的利益。因此,本题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77条规定的第③种情形。

第6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2009年试卷二第79题)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正确答案:AD

第7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B。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的规定,不同上诉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方法是:“诉谁列谁,其他人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第8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较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正确答案:AD
[考点]二审开庭审理的情形[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又《刑诉解释》第253条规定: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选项A检察院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本题中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庭审理:(1)襁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的;(2)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的开庭审理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府当开庭审理。因此选项C只县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而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本案可以不开庭审理。选项C不应当选。根据《规定》第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庭审理。也就是说,第二审法院审理死刑立即执行上诉、抗诉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庭审理。选项D正确。选项B中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不属于上述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范围。如果在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选项B不应当选。[难度系数]**

第9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77条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第10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案件中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之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便不能上诉。本题中,乙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所以乙不能上诉。丙是上诉人,丙的上诉对甲是不利的,则甲是被上诉人;丙的上诉并没有造成对乙的不利,故乙不是被上诉人。综上所述,A选项是正确的,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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