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多选题刘大山是诚信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刘大山以佳佳服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价值120万元的服装,而后其又将该批服装全部销售给了红云服装贸易有限公司,该批服装大受市场欢迎。诚信公司董事会得知此情后,提出如下主张,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主张刘大山违背了董事的竞业禁止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效行为B要求刘大山取消该合同,将该批衣服的剩余部分改由诚信公司销售C主张刘大山因该批服装销售获得的利益20万元归公司所有D作出直接免除刘大山董事和经理的决议

题目
多选题
刘大山是诚信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刘大山以佳佳服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价值120万元的服装,而后其又将该批服装全部销售给了红云服装贸易有限公司,该批服装大受市场欢迎。诚信公司董事会得知此情后,提出如下主张,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主张刘大山违背了董事的竞业禁止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B

要求刘大山取消该合同,将该批衣服的剩余部分改由诚信公司销售

C

主张刘大山因该批服装销售获得的利益20万元归公司所有

D

作出直接免除刘大山董事和经理的决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考查公司董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AB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48条,其中第(5)项规定,禁止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故刘大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红云公司为善意第三人,董事会物权主张该合同无效,并要求直接取消交易结果的说法同样是违背法律规定的。C选项正确。董事违背竞业禁止义务所得应归公司所有。D选项错误。董事会有权免除刘大山的总经理职务,但却无权免除刘大山的董事身份,该权利归属于公司股东会。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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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大山为某公司股东,现欲主张公司回购其股权,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其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持有异议,都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无论王大山以法律规定的何种理由请求公司

收购其股权,都无须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C.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欲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都应当先与公司就收购价格进行协议

D.如王大山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其对于公司的分立持有异议而由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将所收购的股份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正确答案:ABD
《公司法》第75条、第143条。

第2题:

甲是通达通讯设备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其代理大兴公司从国外进口了一批通讯器材,并将其销售给了丙公司。则该销售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错误

第3题:

某公司经营范围是服装贸易,规定其总经理甲在50万额度内可以自由签订合同,超过50万需要董事会批准,但由于服装贸易效益下滑,甲看到钢材价格有大幅上涨的趋势,签订了一个总价款为60万钢材购销合同。则该合同的效力是

A、无效                           B、效力待定

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D、有效  

 


D,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影响对外的效力。

第4题:

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

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
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
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
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法》第4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A项:根据《公司法》第49条规定,马姝担任总经理是经董事会决定的,而非董事长个人决定。故A项错误。
B项: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而本题并未明示马姝是法定代表人,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司法》第49条规定,总经理有权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故C项正确。
D项: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公司财务经理是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故D项错误。

第5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1)提起诉讼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C、E正确。

第6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参考答案:B,D

第7题:

大山公司想赠给小河小学一批电脑,遂委托钱某以大山公司的名义与海洋公司签订了电脑买卖协议。根据代理制度的一般原理,此民事活动中的被代理人是:

A. 大山公司
B. 小河小学
C. 钱某
D. 海洋公司

答案:A
解析:
答案为A。

第8题:

依照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定的规定,从1995年起怎样经过10年过度,实现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自由化?


参考答案:

①对贸易限制措施的约束。
②分四个阶段取消进口配额。
③分四阶段逐步增加进口配额。
④不允许采取规避限制的舞弊行为。
⑤过渡期可实行保障机制防止进口方利益受到侵害。


第9题:

王大山为某公司股东,现欲主张公司回购 其股权,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其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持有异 议,都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无论王大山以法律规定的何种理由请求公司 收购其股权,都无须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C.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欲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 股权,都应当先与公司就收购价格进行协议
D.如王大山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其对于公 司的分立持有异议而由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 将所收购的股份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答案:A,B,D
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股份有 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 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 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 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 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A、 B、D项正确。
《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 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 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 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故C选项错误。

第10题:

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

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

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

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


答案:C
解析:
选项A、D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须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选项B错误。《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据此可知,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的人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可知,董事长刘壮和总经理马姝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题干中并未给出他们其中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因此,直接说马姝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错误。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公司经理有制订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的职权。【提示】本题答案不严谨。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属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理对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只有“拟订”权,而没有“制定”权,“制定”权由董事会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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