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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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超过了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符合规定。

第2题:

甲企业在计算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存货跌价准备”在税前进行了扣除。但乙税务机关认为,甲企业1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并作出了补缴企业所得税33万元的决定。甲企业不服,拒绝补缴税款,向丙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丙税务机关要求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乙税务机关认为“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丙税务机关要求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甲企业能否不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 乙税务机关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P189) (2) 丙税务机关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P329) (3) 甲企业不能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根据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343)
(1) 乙税务机关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P189) (2) 丙税务机关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P329) (3) 甲企业不能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根据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343)

第3题:

长河公司为2009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i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长河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人长河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长河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长河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11年12月20日,长河公司召开董事会,长河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长河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011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人长河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曰,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 丙在2012年1月5日买入长河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长河公司的股东,丙从长河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 2012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一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二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买入长河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甲出售长河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长河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资格提起第二个诉讼?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买入长河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可以咱行买入公司股票.法律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2)甲出售长河公司股票的数量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12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超过了甲持有公司总数的25%,不符合法律规定。
  (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不成立。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长河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为4人,4人全部通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4)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符合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5)丙没有资格提起第二个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丙没有资格提起第二个诉讼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丙作为股东持有股份的时间未超过180日。丙在2012年1月5日买入长河公司股票1万股,而在2012年2月1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不具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诉讼的主体资格。第二,丙没有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只有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延迟提起诉讼的,股东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丙不具有提起第二个诉讼的资格。

第4题:

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指出康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如果康某的行为不合法,除其所得收益归甲公司所有之外,康某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指出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某向甲公司返还20 万元股票转让收益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康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②康某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③王某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题: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了事项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该公司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6题: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符合法律规定。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第7题:

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第8题:

丙公司是否有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公司不能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因此题目中,甲丙之间,甲公司是抵押人,并不是主债务人,所以丙就抵押物受偿后,不足的部分不能找抵押人甲清偿,而是找主债务人乙清偿。

第9题:

丙公司退出丁公司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公司退出丁公司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在本题中,丁公司未减少注册资本而将股款退还丙公司,实际上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

第10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无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因为己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已经取得了该批绿豆的所有权,甲公司已经丧失了对绿豆的所有权,因此,甲公司无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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