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装修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装修
若甲、乙坚持装修,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
A.丁行使
B.乙、丙行使
C.丁、乙抓阉决定
D.甲决定
第2题:
第3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份额分别为1/4、1/2、1/4。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进行装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房屋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装修房屋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D.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