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多选题如果飞天广告公司有证据证明太阳食品公司在东方市城东区有一座价值50万元的房产,那么,对本案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2010年真题]A城南区人民法院B城北区人民法院C东方市中级人民法院D城东区人民法院

题目
多选题
如果飞天广告公司有证据证明太阳食品公司在东方市城东区有一座价值50万元的房产,那么,对本案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2010年真题]
A

城南区人民法院

B

城北区人民法院

C

东方市中级人民法院

D

城东区人民法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5 题:

东方市城南区飞天广告公司诉东方市城北区太阳食品公司拖欠广告费40万元纠纷案件,经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太阳食品公司败诉,太阳食品公司不服,上诉至东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太阳食品公司拒绝履行判决,飞天广告公司欲申请强制执行。

第 71 题 如果飞天广告公司有证据证明太阳食品公司在东方市城东区有一座价值50万元的房产,那么,对本案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城南区人民法院

B.城北区人民法院

C.东方市中级人民法院

D.城东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BD。

第2题: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太阳食品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支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关于本案执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太阳食品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担保申请后,太阳食品公司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作担保

C.太阳食品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飞天广告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飞天广告公司发现太阳食品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ACD
考查的知识点是执行担保。执行担保,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确有困难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法律制度。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担保。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有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一致,但最多不能超过1年。《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ACD。

第3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催告期间,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的情形有:( )。

A.有证据证明有隐匿财产的迹象

B.有证据证明有挥霍财产的迹象

C.有证据证明有转移财产的迹象

D.有证据证明有毁损财产的迹象


参考答案:AC

第4题:

对于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分别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

A.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

B.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C.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管辖

D.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答案D

第5题:

如果太阳食品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已无力清偿债务,但人民法院查明正信公司拖欠太阳食品公司房租30万元,此时,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可以依职权直接向正信公司发出履行30万元债务的通知

B.可以依太阳食品公司的申请向正信公司发出履行30万元债务的通知

C.可以在发出履行通知的同时,将正信公司一套价值25万元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

D.可以在正信公司对送达的履行债务通知不予理睬20天后,直接将其所属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予以扣押


正确答案:D
考查的知识点是对第三人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太阳食品公司拟对该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该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太阳食品公司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B.人民法院对太阳食品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C.太阳食品公司对该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应停止执行,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ABC
考查的知识点是管辖权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ABC。

第7题: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飞天广告公司与太阳食品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太阳食品公司答应在达成协议一个月内向飞天广告公司支付35万元,该和解协议已经法院批准。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太阳食品公司在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向飞天广告公司支付了35万元,飞天广告公司不得恢复执行原判决

B.如果太阳食品公司在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向飞天广告公司支付了30万元,飞天广告公司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的5万元

C.如果太阳食品公司在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向飞天广告公司支付了30万元,飞天广告公司可以太阳食品公司违约为由起诉太阳食品公司

D.如果太阳食品公司在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只向飞天广告公司支付了30万元,飞天广告公司可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但应扣除已支付的30万元


正确答案:AD
考查的知识点是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与履行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尽管执行和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一旦完成和解协议并且自觉履行完毕,那么将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立法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AD。

第8题:

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本案 B.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 C.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仲裁协议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起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故本题选项为BC。

第9题: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A.对

B.错


参考答案:A

第10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县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是共同被告。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所在地法院都是甲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所以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