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问答题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题目
问答题
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中标一矿山工程项目,井深480m。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对该施工井筒检查钻孔,将该工程所在地800m附近的地质钻孔资料推断的井筒地质柱状图提供给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据此组织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减在5%以内时,仅就人、材、机的费用作调整。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工程停工时的计费与正常相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
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到380m深度时发现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上没有显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并使施工单位设备砸坏损失8万元,施工单位人员工伤10万元,建设单位工伤10万元,井壁修复20万元,停工0.5个月。
事件2:由于断层落差达到20m,如果按照原井筒设计深度继续施工,井底车场将落在含水层中,经与设计单位研究决定井筒延深30m,施工单位在设计变更的基础上修改原施工方案,增加了工程支护费用及并更换钢丝绳及其他措施工程费。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耽误15天。
事件3:井筒穿过一含水层,施工单位凭经验通过,但发生了淹井,造成设备损失10万元,返修井壁20万元,事故处理80万元,停工0.5个月,处理1个月。继续向下施工时由于断层导水导致某含水层水量的突然增大,远远大于原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成本增加15万元,工期拖延10天。
问题:
1.本工程中出现工程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2.事件1、2、3中,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和费用有哪些?
3.事件2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应如何确定变更价款。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本工程中可能出现变更的原因有: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更改、建设单位的变更要求等。以及由于断层影响使井筒延深30m的变更(属局部修改设计,并有涉及工程技术特征的局部修改)。
(2)客观条件变化修改施工图设计而引起的更改:井筒延深导致施工单位原施工方案的更改,增加锚喷支护、锚索支护等措施。
(3)处理涌水、断层所采用的措施工程(可列入预防井下灾害采取的措施工程)。
(4)其他如提升设施更换、锚喷锚索材料及施工等。
【考点解析】
本案例要求掌握工程量变更的重要规定,包括可以变更的类型、性质、内容,变更的处理办法,价款的确定依据等。可以进行工程变更的原因列出具体条目内容。
问题2【参考答案】
事件1中可索赔的费用有:设备损失8万元;施工单位人员工伤10万元,井壁修复20万元,工期0.5个月
事件2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方案,可索赔的是工程支护费用及并更换钢丝绳及其他措施工程费及工期15天。
事件3中不可索赔的设备损失10万元,返修井壁20万元,事故处理80万元,停工0.5个月,处理1个月;原因是施工单位经过含水层凭经验施工,没有做好井筒防水工作,应吸取的教训是"有疑必探认真做好井筒防水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进行处理。 可索赔的是由于地质资料显示不清等原因,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成本增加15万元,工期拖延10天。
【考点解析】
由于技术资料不确切(没有对该施工井筒检查钻孔,将该工程所在地800m附近的地质钻孔资料推断的井筒地质柱状图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条件改变,发生事故,责任方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如由于设计变更、涌水处理及施工速度降低、处理破碎带等问题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成本)损失,可以向建设方提出索赔要求,经协商确认后,应给予补偿。本案例要求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工程费用的变化及工程损失等,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期及费用的索赔。主要依据工程合同,包括可以变更的类型、性质、内容.变更的处理办法,价款的确定依据等。
问题3【参考答案】
事件2:变更的工程量幅度为30/480=6.25%,超过5%。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减在5%(包含5%)以内时,仅就人、材、机的费用作调整。对于超出5%部分,施工单位根据具体的新的变更设计下的施工方案,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并由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同时施工单位可以初步确定增加的措施工程费用,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考点解析】
本案例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锚喷锚索、涌水处理等项目),通常按照合同预定进行确定,若合同中未涉及,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由于井筒延深、排水量增加等引起工程量增减部分,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上述问题除考虑约定幅度外,还应注意是否引起施工方法的实质性变化,否则可考虑单独调整或要求补偿。
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应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导致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第2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设计深度500m。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量增减10%以内时,按已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调整。建设单位提供了距离该主井井筒40m的普通地质钻孔资料作为井筒检查孔资料,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井筒施工到450m深度时发现了井筒地质资料没有揭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局部岩帮冒落的情况,原锚杆支护井壁的设计方案达不到支护效果。施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变更支护方案。
事件2:在继续掘进前,施工单位对断层进行了探水作业,发现含水层涌水量远远大于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施工单位采取了注浆和更有力的排水措施。同时,设计单位根据断层涌水的影响,决定延深井筒深度,并出具了井筒延深40m的设计变更。
根据事件1和事件2,建设单位同意就井筒涌水量大及设计变更调增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索赔和调增价款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该井筒条件和围岩破碎的情况,施工单位可采用哪些加强支护的措施?说明这些措施的作用。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如何确定相关索赔费用?
3.事件2中,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后,进行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4.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答案:
解析: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

第3题:

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在地面或生产水平巷内进行爆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什么安全设施?


正确答案: 井筒内必须设有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

第5题:

开凿或者延深立井井筒中的装配起爆药卷工作,()在地面专用的房间内进行。

  • A、检查
  • B、禁止
  • C、必须
  • D、切断电源

正确答案:C

第6题:

某生产矿井进行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工作,采用新建一个井筒到延深水平的方案,新 建井筒在矿井工业广场西部边界,距离原井筒120m,工程前期的施工准备及工程的施工 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圈定了新建井筒的工作范围,修建了围墙,搭建了临时施工设施,临时 炸药库布置在工作场地内远离井口的地方,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设备检修利 用该矿井的机修车间进行。但业主安检部门对此安排不予审批。
(2)施工单位提出要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以该矿井已有井筒检査钻(原井筒) 资料,延深部分有矿井地质资料为由,不同意进行。实际井筒施工中发现基岩部分有一断 层,岩石破碎、涌水量很大,只能进行工作面预注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 85万元。
(3)工程完工进行验收时,井筒未发现集中出水点,但总涌水量为12m3/h,业主要 求注浆处理,施工单位仅进行了基岩短注浆,工期2个月,费用35万元,最终涌水量为 3m3/h。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以原地质资料存在问题进行索赔,施工单位不予批准。
问题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和施工单位各应如何对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和业主可进行哪些索赔?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的不正确做法包括:1)临时炸药库布置在工作 场地内,会给矿井正常生产造成安全隐患,应当布置在远离工业广场及井口范围,对于本 矿井,最好利用矿井已有的炸药库。2)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会给生活区造成 污染,应当布置在下风方。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应当根据规范正确进行处理,考虑生产矿井已掌握 有关资料,在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不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分析业主提 供的资料,在确认资料完整的情况下,不必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但如果存在疑 义,仍应当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可以进行的索赔内容是工作面注浆堵水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 增加量,主要原因是井筒遇到断层,涌水量大,属于业主提供资料不可靠造成,不是承包 商的责任,具体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85万元。
该工程业主可进行索赔的内容是井壁注浆处理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相关损失,原因是 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井壁漏水严重,与地质资料没有直接的关系,进行 注浆处理是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而工期业主可以进行索赔。

第7题:

延深立井井筒时,规程中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 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或掘凿保护岩柱。

第8题:

A施工单位总承包了某煤矿立井井筒工程施工,该井筒设计净直径7.2m,深度710m。施工方案为上部表土层260m采用冻结法施工,320~460m采用地面预注浆法施工。冻结法施工由A施工单位分包给了B施工单位。并与B施工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地面预注浆工程由业主指定分包给C施工单位,由业主直接与C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A施工工期为360天,包括施工准备期。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B施工单位在7月1日由于特大暴雨引发泥石流,造成材料进场困难,工期延误5天。2016年7月20日又在钻孔施工时发现古墓穴,文物考古单位对墓穴进行抢救发掘,影响工期35天,施工单位在9月10日通过总包单位向业主提出了索赔工期40天、人员及设备窝工损失费80万元的索赔意向,并在15天后递交了正式的索赔报告。
事件二:A施工单位在施工到360m时,井筒涌水量逐步增大,达到60 m3/h,经建设单位同意后采取了工作面预注浆措施顺利通过含水层,但是造成了工期延误20天,增加施工成本180万元。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
事件三:井筒在施工到650m时,建设单位进行了设计变更,将井筒深度延深了100m。业主提出按原工程延米单价进行支付。
问题:
1.针对事件一,建设单位该如何应对索赔,为什么
2.针对事件二,建设单位该如何应对索赔,为什么
3.在事件三中,建设单位提出的费用变更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
事件一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意墓穴考古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特大暴雨造成的损失可以不予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同意工期损失35天和70万元的费用索赔。
因为特大暴雨引起的泥石流造成的工期延误,虽然是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理应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范围,但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因此建设单位可以不予承担。
因古墓发现,引起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属于国家政策性不可抗力影响,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了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因此建设单位应予支持。
此题考察考生对不可抗力的鉴别和索赔成立条件的掌握。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事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根据上述三个条件,特大暴雨、泥石流、古墓发现都造成了工期和成本的增加,且都不是承包人的责任或风险,前两个条件都满足了。但是对于特大暴雨引起的泥石流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没有在规定的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因此没有满足第三条;而对古墓发掘造成的损失,则是在28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也按照规定提出了正式的索赔报告,满足了第三条的要求。
问题2
针对事件二,建设单位应当同意施工单位A的索赔,同时向地面预注浆施工单位C进行索赔。
因为该井筒施工方案为上冻下注,360m处属于地面预注浆段,地面预注浆合格标准是井筒掘进漏水量不应大于6m3/h,工作面预注浆的条件是井筒预计漏水量10m3/h以上,在地面预注浆段360m处实际掘进漏水量达到50m3/h,应当进行工作面预注浆施工,且属于施工单位C的责任。虽然施工单位A是总承包单位,但是施工单位C属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且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施工单位A与C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同意施工单位A的索赔,并向施工单位C进行索赔。
本题考查考生对合同关系的理解、地面预注浆工程的验收质量标准以及索赔成立的条件等综合应用。
由于是在地面预注浆井筒段,地面预注浆的质量标准是掘进漏水量不超过6m3/h,实际是达到了60 m3/h,给立井井筒掘砌施工单位造成了成本和工期的增加,且原因不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也按规定提交了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因此上述的索赔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建设单位必须接受索赔。但是损失也不是业主的责任,也不属于自然灾害,而是属于地面预注浆施工单位没有达到质量标准造成的,而地面预注浆施工单位是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向地面预注浆施工单位进行索赔,由地面预注浆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问题3
施工单位应不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支付条件。因为井筒延深100m后一些措施工程已经不能满足施工需求.需要进行更新,比如铜丝绳长度不够,稳车或者提升机的提升悬吊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水泵的排水能力也不够等。而且井筒延深之后排水、提升等费用也相应增加,辅助时间增加,工期和造价都应该相应增加。
此题考查考生对现场施工工艺的掌握和应用。井筒延深之后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工程量增加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设备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必须进行更换,而且施工深度增加后,各方面的成本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据实进行费用成本变更。

第9题:

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坚固的()或()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


正确答案:保险盘;留保护岩柱

第10题:

影响延深方案的因素有哪些?如何选择延深方案?


正确答案: (1)影响方案选择的因素
1)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包括井筒所穿过岩层的力学性质、涌水量,以及瓦斯情况。
2)施工条件
①井筒延深深度。井筒延深深度是选择延深方式的重要影响因素,它包括延深提升高度和延深施工高度两个含义。
②延深辅助工程量。不论哪种延深方法,在井下均要有一些安设施工设备和提升运输的巷道与硐室,除了充分利用生产矿井已有的富余空间外,不同的延深方法,新开凿的辅助工程量相差较大。
(2)延深方案的选择
①当具有通往延深新水平井筒位置的条件时,应优先考虑自下向上的延深方法。在诸种反井施工方法中,普通反井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它劳动强度大、速度慢、安全性差,但它辅助工程量小、施工容易掌握,适用于围岩破碎、延深深度在50m以内的井筒中。目前此种方法已逐步被其他方法所代替,只在中小型矿井仍有采用。
②吊罐反井施工比普通反井法速度快、效率高、成本低。它适用于较坚固的岩层中,由于要钻孔,产生偏斜使吊罐运行困难,适用于反井高度不大于100m的立井井筒。
③随着深孔反井钻机的推广使用,利用反井延深立井井筒可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且速度快,广泛适用于中硬岩石、深度大于60m的井筒延深施工。
④当井筒断面及井口位置具有布置延深施工设备条件,且延深提升高度在提升机提升能力范围之内时,应优先采用延深间延深方法。
⑤如不具备上述条件,或为保证矿井牛产不受或少受影响时,才采用辅助水平延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