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题目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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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正确答案:AB
AB。债务人的义务是交付一定的货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适用督促程序,A项错误。在本题中乙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支付令无法送达,而且也不适用公告送达,B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辩论,便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效力的程序。由此看出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可知D项中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不妨碍支付令的生效,该选项是正确的。

第2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B.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BCD

第3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答案】AC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可知,债务人乙公司向发出支付令的A县法院起诉的,构成对支付令的异议,该支付令自行失效,甲公司不可以再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第4题: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 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B 项向 B 区法院起诉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4 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 C 项正确,而D 项错误。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解析: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详解】《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B为正确答案。

第6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B.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94条和《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一旦债务人提出了异议,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第7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第8题:

甲公司拖欠乙银行的贷款80万元一直未还,乙银行向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因此制作了支付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甲公司送达支付令时,甲公司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应进行审查 C.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有困难并承诺在1个月后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履行义务,则乙银行可以依据支付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还钱


正确答案:A
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选项 B、C是不正确的。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并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应"-3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支付令因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产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9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答案:C
解析: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没有拘束力。

第10题:

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如果甲在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暂无清偿能力,请求延缓债务清偿期限的书面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D.异议期间届满,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审查。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本题中甲的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B、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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