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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教师李某让小强留校写作业,李某因临时有事,将小强反锁在办公室里到深夜,李某的行为( )。 A 、 合法,教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B 、 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格权 C 、 合法,教师有监督学生完成作业的义务 D 、 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

题目
放学后,教师李某让小强留校写作业,李某因临时有事,将小强反锁在办公室里到深夜,李某的行为( )。
A 、 合法,教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B 、 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格权
C 、 合法,教师有监督学生完成作业的义务
D 、 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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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属于意外事件

C.应当从重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中李某并没有实施赵某所教唆的杀人行为,其强奸王某的妻子超出了赵某的教唆内容,应独立构成强奸罪,赵某并非强奸罪的教唆犯。赵某的行为属于教唆未遂,根据《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于某于深夜守候在某公司女工李某下夜班路过的小胡同内,意图强奸李某。待李某路过时,于某上前用手捂住李某的嘴,将其挟持到一隐蔽处正欲奸淫,却发现李某正值月经期,因听人说经期行房事后男人会得病而死,遂弃之而逃离,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D

第3题:

王某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抓住王某的胳膊。王某为挣脱,大力甩开了李某的手(李某没有受伤),然后逃离现场。王某的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放学后,教师李某让学生小强留校补作业。李某因事离开,将小强单独反锁在办公室,直至深夜。李某的行为()。

A.合法,教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B.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格权
C.合法,教师有督促学生完成作业的义务
D.不合法,李某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

答案:D
解析:
教师李某将小强单独反锁在办公室直至半夜,限制了小强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

第5题:

王某看到朋友李某骑辆新摩托车,对李某说:“让我骑一下,载着你兜风。”李某答应。王某骑到某商场门前,让李某下车看看商场有没有停车的地方,将李某骗下车。李某刚下车,没走几步,王某便将摩托车迅速骑走。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无因管理,无罪

答案:B
解析:
B项正确,在王某骑走摩托车之前,李某仍在占有摩托车。而王某将他人占有之物变为自己所有构成盗窃罪。C项错误,王某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是将自己占有的他人之物变为自己所有,摩托车在被王某骑走之前,一直被李某占有。A项错误,王某也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要以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维持认识错误,而基于认识错误对方处分了财物,但本题中李某并没有因为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给王某。D项错误,王某更不构成无因管理了,王某并不是在为李某管理财物,提供服务。

第6题:

李某带着4岁的孩子小强去市场买菜。在买鱼时与摊主发生争执,该摊主用手里的工具将李某的脸部打伤,造成毁容。以下有关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小强是本案的被害人

B.小强对本案的陈述是被害人陈述

C.小强是本案的见证人

D.小强对本案的陈述是原始证据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证人、证物。
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小强的合法权益并非直接受到侵害,所以其不是本案的被害人,因此其陈述也不是被害人陈述。选项AB错误。见证人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办案人员要求对诉讼中的某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的人。见证人的证明行为不是针对案件事实,而是对勘验、搜查的诉讼程序行为是否合法所作的见证。所以小强不是见证人。《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所以小强不能作为本案的证人。其所作的陈述也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D错误。依题意,四个选项全选。

第7题:

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用于医治王某疾病。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B

第8题:

李某为技校学生,15岁。李某嫂子万某与同厂另一名女工朱某产生分歧,并发生口角。万某写纸条告诉李某帮助其兄“修理”朱某,兄妹二人按照万某计划将朱某打伤,朱某向公安局报案。对李某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李某为学生,故依法不予治安处罚

B.因李某未满16周岁,故依法不予处罚

C.因李某未满18周岁,故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因李某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答案:C

第9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 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 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 而王某谅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 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 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过失犯罪不可能有预备阶段和实施阶段,行为 人也无犯罪目的,因此没有未完成形态。李某巳经将砒霜 交给王妻,就排除了犯罪预备的可能性;他去王某家欲要 回砒霜,却不告诉王某真实情况,结果导致王某的死亡,因 此他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如果王某没死,李某可能构成犯 罪未遂,但王某巳经死了,所以李某不可能构成未遂。本 题的困难在于王某的死亡和他的撒谎直接相关。如果李 某去要回砒霜时,王某不谎称已服完,他就不会死,那4能 否因此认为李某构成犯罪中止?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中 止要求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 果李某确实想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他就应该告诉王某真 相,让王某立即去医院检查(如果他相信王某确实巳经服 完药),而不是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不将真相告诉王 某。对于王某来说,并不能因为其撒谎就认为其应当为自 己.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他无法预见李某会在他的药里投 毒。如果他巳经知道李某在自己的药里投了毒,还告诉李 某自己巳经服完药,那么他当然应当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 任。

第10题:

某中学上课时,高年级学生李某到教室外喊赵某,说有事让其出去一趟,班主任张某默许了。赵某走出教室后被李某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对赵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A.李某
B.张某
C.学校
D.李某和学校

答案:D
解析: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第十款为: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阻止、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题干中赵某发生伤害事故是在上课期间,并且是教师默许了他离开教室,没有进行干涉。因此,学校和打人者李某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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