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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76岁,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A.合法,老年人不能继承晚辈遗产B.合法,遗产应全部留给老刘孙女C.不合法,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D.合法但不合理,老刘老年丧子应予以抚慰

题目

老刘,76岁,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分配遗产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

A.合法,老年人不能继承晚辈遗产

B.合法,遗产应全部留给老刘孙女

C.不合法,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利

D.合法但不合理,老刘老年丧子应予以抚慰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故本题中老刘有继承儿子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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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

A.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

B.不应为该继承人留下遗产

C.用遗嘱中未作处理的遗产分给该继承人

D.只有在遗嘱全部无效时,该继承人才能分得遗产


参考答案:A

第2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
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
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

答案:B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第3题:

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B
解析: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第4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
A:40万房产,存款20万
B:40万房产,存款10万
C:20万房产,存款10万
D:存款10万

答案:C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第5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万元的遗产。
A:0
B:20
C:6.5
D:7.5

答案:A
解析:

第6题:

刘某上个月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去世,刘某在生前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其财产的遗嘱,那么在分配刘某遗产的时候应按( )处理。

A.遗赠

B.集体财产

C.法定继承

D.国家财产


正确答案:C
《继承法》对公民的遗产作出以下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故刘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7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
A:40万元房产,存款20万元
B:40万元房产,存款10万元
C:20万元房产,存款10万元
D:存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第8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7i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例没有涉及(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代位继承


正确答案:C

第9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冯老先生的自书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B:无效,因为分配并不公平
C:无效,因为没有给冯枫与冯强留特留份
D:无效,因为分配了家庭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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