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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马公司与三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申马公司在给三龙公司的传真件中约定:“如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三龙公司也在传真中对此表示同意。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申马公司提交仲裁三龙公司则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此仲裁协议属于书面形式,因而有效B.此仲裁协议不属于书面形式,因而无效C.此仲裁协议有效,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D.此仲裁协议无效,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题目

申马公司与三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申马公司在给三龙公司的传真件中约定:“如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三龙公司也在传真中对此表示同意。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申马公司提交仲裁三龙公司则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此仲裁协议属于书面形式,因而有效

B.此仲裁协议不属于书面形式,因而无效

C.此仲裁协议有效,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D.此仲裁协议无效,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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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台设备。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设备的部分配件。甲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乙公司认为配件的质量不合格,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下列乙公司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不能就配件问题申请仲裁,因为配件是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而补充协议中没有仲裁协议

B.只能就该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就配件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就配件问题与甲公司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理解分析类题目。
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仲裁条款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或称可分割性或可分离性,即作为主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尽管依附于主合同,但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分离而独立存在。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包括增补)、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案中,甲乙公司在主合同中约定:对相关争议提交丙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主合同的变更、增补或解除的影响,并且支配整个合同的争议解决;后来,甲乙公司就合同履行增加了部分标的(配件),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应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也适用于该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分析,就补充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后,乙公司应根据主合同中仲裁协议的约定向丙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A、B、D都不符合上述分析。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请问,合同的效力应当( )二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应是无效条款。《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免责条款无效属于合同部分无效,合同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本题应选D项。

第3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4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的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参考答案:C

第5题: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龙腾公司是原告,虎跃公司是被告

B.龙腾公司及其丙市分公司是共同原告,虎跃公司是被告

C.龙腾公司是原告,虎跃公司是被告,龙腾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龙腾公司是原告,虎跃公司是被告,龙腾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A。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丙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

第6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形式构成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 )

A.A公司与B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

B.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在双方就加工棉花的重量问题以传真方式互相磋商的过程中,在双方往来的传真件中记载,如果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C.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因乙公司拖欠工程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就该工程款问题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将该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文件

D.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协商解决问题过程中,口头表示对该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此有在场的3名证人为证


正确答案:ABC
ABC。选项D为口头形式,虽然有证人证明,但因不符合《仲裁法》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故不选。

第7题:

(四)

龙腾公司(住所位于A区)与虎跃公司(住所位于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虎跃公司承建龙腾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龙腾公司与虎跃公司协商未果,龙腾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虎跃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76—80题。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A区法院和B区法院有管辖权

B.B区法院和C区法院有管辖权

C.A区法院和C区法院有管辖权

D.本案只有C区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B。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法院作为被告虎跃公司住所地法院、c区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协议管辖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否则无效。

第8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种形式属于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 )。

A.夏耘公司与天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协商解决问题过程中,口头表示对该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此有在场的4名证人为证

B.佳佳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因南国公司拖欠工程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就该工程款问题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达成协议将该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C.飞宇公司与华利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在双方就加工物的质量标准问题以传真方式互相磋商过程中,在双方往来的传真件中记载,如果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D.清水公司与欢语公司在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


正确答案:BCD
根据《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法解释》第1条规定,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选项BCD是正确的,选项A为口头形式,虽然有证人证明,但因不符合仲裁法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故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9题:

本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同时经马奔公司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由马奔公司提供担保,保证虎跃公司履行调解协议。在送达调解书时,龙腾和虎跃公司签收后,马奔公司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则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虽然马奔公司拒绝签收调解书,但调解书仍发生法律效力

B.因马奔公司未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对马奔公司没有约束力

C.虎跃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时,龙腾公司可以申请执行虎跃公司的财产

D.虎跃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时,调解书约定的条件成就时,龙腾公司可以申请执行马奔公司的财产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案外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10题:

根据陈某、三石公司、三木公司、九龙公司之间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只有在陈某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行为方为有效

B.三木公司在完成销售行为后,由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报酬,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C.三木公司对其与九龙公司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既可以向三木公司主张,也可以向三石公司主张其请求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上述分析,由于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该行为不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而属于有效行为。故本题A选项错误。同理,依据上述分析,三木公司与三石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三木公司依据行纪合同如未约定报酬,可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同时,三木公司对九龙公司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故B、C选项是正确的。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的瑕疵请求权只能向三木公司主张,不能向三石公司主张,故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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