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某教授就死刑问题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严厉的刑罚在一定程度上能阻止和预防重大犯罪。例如在美国,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低。因此死刑能减少犯罪。以下选项最有可能质疑该教授观点的是( ) A.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刑罚,在刑罚体系中最严厉 B.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废除了死刑 C. 美国的法律规定了在犯罪地起诉并按其法律裁决,许多罪犯因此经常流窜作案 D. 在最近几年,美国民间呼吁废除死刑的力量在不断减弱

题目
某教授就死刑问题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严厉的刑罚在一定程度上能阻止和预防重大犯罪。例如在美国,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低。因此死刑能减少犯罪。以下选项最有可能质疑该教授观点的是( )


A.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刑罚,在刑罚体系中最严厉
B.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废除了死刑
C. 美国的法律规定了在犯罪地起诉并按其法律裁决,许多罪犯因此经常流窜作案
D. 在最近几年,美国民间呼吁废除死刑的力量在不断减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制的是( )。

A.限制死刑的适用条件

B.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

C.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

D.规定有死刑核准程序


正确答案:C
解析:在我国刑法中,很多经济型犯罪是可以适用死刑的。比如《刑法》第153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70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罪,A、B、D均是我国刑法对死刑作的严格限制。

第2题:

下列说法中,可能错误的是: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B.审判的时候不满l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C.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D.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正确答案:C
7.【答案】 C 【考点】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解析】《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A、D两项正确.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其犯罪的时候必然不满18周岁,故也不适用死刑, B项正确.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并不表明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c项错误.

第3题:

无期徒刑,即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严重的犯罪。()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在美国,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低。因此,死刑能够减少犯罪。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质疑上述推断?

A.犯罪的少年,较之守法的少年更多出自无父亲的家庭。因此,失去了父亲能够引发少年犯罪。

B.美国的法律规定了在犯罪地起诉并按其法律裁决,许多罪犯冈此经常流窜犯罪。

C.在最近几年,美国民间呼吁废除死刑的力量在不断减弱,一些政治人物也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在竞选中承诺废除死刑了。

D.经过长期的跟踪研究发现,监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酝酿进一步犯罪的温室。

E.调查结果表明:犯罪分子在犯罪时多数都曾经想过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死刑或常年监禁的惩罚。


正确答案:B
解析:题干的逻辑主线是“实行死刑的州犯罪率低——死刑能够减少犯罪”,要削弱这个推理,就是要说明存在别的凶素影响这个推理。如果B项真,则可以认为,许多罪犯为了躲避死刑的风险,宁愿采取流窜作案的方式,选择不实行死刑的州作案。这样,虽然实行死刑的州犯罪率因此下降,但全美国的犯罪率并没有下降,所以不能由此得出死刑能够减少犯罪的结论,其余各项均不能质疑题干的推断。

第5题:

下列关于死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凡是刑法分则没有设立死刑的,就不可能适用死缓

B.刑法分则条文虽然设有死刑,但所犯罪行不该适用死刑的,也不可能适用死缓

C.死刑缓期执行,一律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两年期满后,犯罪分子所受的刑罚不是被减为无期徒刑,就是被核准执行死刑


正确答案:AB
[答案] AB
[评析]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而不是“必须”。死缓两年期满后,犯罪分子所受刑罚除了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核准执行死刑外,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6题:

下列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说法正确是( )。

A.死刑缓期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B.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后减为20年以下有期徒刑

D.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7题:

我国的死刑政策是()。

A.少杀、慎杀

B.废除死刑

C.多用死刑,惩罚犯罪

D.以死缓代替死刑


参考答案:A

第8题:

死刑,也称生命刑、极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危害特别严重、罪大恶极的犯罪人;我国的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某教授就死刑问题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严厉的刑罚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和预防重大犯罪,例如在美国,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低。因此死刑能减少犯罪。

以下选项最有可能质疑该教授观点的是( )。

A.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刑罚,在刑罚体系中是最严厉的

B.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废除了死刑

C.美国的法律规定了在犯罪地起诉并按其法律裁决,许多罪犯因此经常流窜作案

D.在最近几年,美国民间呼吁废除死刑的力量在不断减弱


正确答案:C
削弱质疑型题目。A、B、D项对教授的观点没影响;题干中教授的观点是死刑能减少犯罪,而C项说明犯罪并没有减少,而是流窜作案了,质疑了教授的观点。故选C。

第10题:

吴大成教授: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适用死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要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史密斯教授:我不能接受您的见解。因为在我看来,对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终身监禁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而一般的民众往往以为只有死刑才是最严厉的。

以下哪项是对上述对话的最恰当评价?

A.两人对各国的国情和传统有不同的理解。

B.两人对什么是最严厉的刑事惩罚有不同的理解。

C.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

D.两人对产生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因有不同的理解。


正确答案:C
解析:吴大成教授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而史密斯教授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给十恶不赦的罪犯以最严厉的惩罚。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因此,C项的评价最为恰当。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