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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题目
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杜某未主张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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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4~5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正确答案:ABD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未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A选项正确;但受让人谢某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B选项正确。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的,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光须经抵押权人同意,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第2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C.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D

第4题:

周某、杜某洪某按20%、2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三人将房屋出租给陈某,现周某欲转让自己的份额给邹某。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是:

A.杜某洪某陈某均有优先购买权,且洪某最优先
B.如果周某没有通知杜某洪某,则杜某洪某可以直接起诉主张周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C.杜某洪某表示愿意购买,但须分期付款,案外人邹某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则周某可以直接将份额转移给邹某
D.如果周某欲将份额转让给杜某,则只有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而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5题:

周某有一辆车欲出售,3月1日,周某将该车出卖给陈某,但未交付。4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杜某,约定6月1日交付。5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邹某,约定7月1日交付。后经杜某请求,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但未给杜某办理过户登记。经邹某请求,周某于7月1日给邹某办理了汽车的过户登记,但未交付汽车。8月1日,买受人陈某、杜某、邹某就该汽车的归属发生了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邹某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杜某于6月1日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C.陈某有权解除与周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杜某有权请求周某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C,D
解析:
A.错误。周某订立的是多重买卖合同,周某与陈某、杜某、邹某就同一辆汽车分别订立买卖合同时,周某方对汽车有处分权,故周某邹某于5月1日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权处分就谈不上善意取得。故A选项错误。 B.错误。《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注意,这一规定已被《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的规定部分修改。在动产多重买卖中,《买卖合同解释》赋予交付以绝对优先效力。所以,由于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的行为,将确定是杜某取得汽车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 C.正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C选项正确。 D.正确。《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卖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出卖人将买卖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6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经贺某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由此,A、B、D的说法是正确的。C项,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其另行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行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所以C的说法错误。因此,选择C项。

第8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参考答案:A, C

第9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过人行道时被驾车闯红灯的陈某撞伤,陈某事后逃逸,三年后才破案。周某对陈某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周某受伤之日起计算。
B.周某、陈某离婚5年后,周某发现陈某隐匿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周某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被陈某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周某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次日起两年。
C.产品侵权,若不存在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
D.周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21年后,陈某请求周某返还借款。陈某请求周某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未经过。

答案:D
解析:
A.错误。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能够行使债权之日起计算,即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人身损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起算。故A选项错误。 B.错误。《婚姻法解释3》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婚姻法解释㈠》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故B选项错误。 C.错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产品侵权的,若无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10年,故C选项错误。 D.正确。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计算。D选项中,周某向陈某借款十万元,但未约定还款期限,陈某的债权一直未遭受侵害,无论20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均未开始计算,故D选项正确。

第10题:

2009年5月,周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约定2011年10月1日周某还钱。后来周某做生意赔了钱,到期无力偿还陈某的借款。周某的父亲为儿子发愁过度,心脏病复发,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留有一间房屋,周某为唯一继承人,陈某便想让周某用该房屋抵债,周某遂找到朋友杜某,说:“我不忍心用这房屋去抵债,送给你吧。”随后与杜某签订了赠与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陈某对周某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陈某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陈某不可以代位行使周某的继承权
D.杜某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周某赔偿

答案:D
解析:
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A项正确。 B.正确。周某、杜某均为恶意,构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协议能被宣告无效,故B项正确。 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只能代位行使债务人的非专属性的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其继承权,故C项正确。 D.错误。赠与合同未必完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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