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被告人郭某在某日凌晨二时许,携带改制的螺丝刀一把,窜入某职业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郭某将教学楼后第二排学生宿舍第四间房门撬开,见里面无人,又将第六间房门撬开。开门后郭某见床上睡有一人,误认为是女学生,便用双手掐住该学生的脖子,将其致昏后企图实施强奸,却发现不是女学生,气恼异常,便将被子朝该学生头上一扔,该学生因昏迷后被蒙住头部,致使窒息而死。下列有关本案的观点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郭某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属结果加重情形 C: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 D: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和过失致人

题目
被告人郭某在某日凌晨二时许,携带改制的螺丝刀一把,窜入某职业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郭某将教学楼后第二排学生宿舍第四间房门撬开,见里面无人,又将第六间房门撬开。开门后郭某见床上睡有一人,误认为是女学生,便用双手掐住该学生的脖子,将其致昏后企图实施强奸,却发现不是女学生,气恼异常,便将被子朝该学生头上一扔,该学生因昏迷后被蒙住头部,致使窒息而死。下列有关本案的观点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郭某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属结果加重情形
C: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
D: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考点】强奸罪及结果加重犯。详解: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的被害人只限于女性,因此郭某的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本案中郭某是在发现被害人不是女性后才用被子蒙其头部的,这与在强奸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不一样。因此,郭某的行为不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B选项说法错误。郭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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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被告人郭某,女,1985年5月8日出生,某中学学生。2000年6月20日下午郭某由学校回家,其同学路某骑自行车在后驶来。郭某想和路某开个玩笑,就趁路某骑到自己身边时,将一根绳子扔进路某自行车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路某的自行车倒地,路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头部撞地,当即昏迷。郭某立即赶往就近医院求救,但因路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试问:对被告人郭某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对郭某不应作犯罪处理。
(2)因为,郭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而其年龄只有15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郭某的过失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


第2题:

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 )

A.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来源:

B.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C.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

D.以上说法均不对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题:

案例五:被告人林某,男,15岁,系某中专学校学生。林某于2000年3月8日凌晨窜入学校对面的一户住宅准备行窃,撬开门钮后,见室内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带走,欲返身出去。此时他看到床上睡一人(罗某,男,17岁),旁边有女式衣服放着,他就误认为是女性,便用双手掐住罗某的脖子,企图掐昏使其不能反抗时强奸。罗某反抗滚到地上,林某仍不松手,将罗某又抱到床上才发现是男性,林某恼羞成怒,便用被子紧紧地捂住罗某的头,等其不能动时才离开,后发现罗某因窒息而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下列( )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B.强奸

C.贩卖毒品

D.绑架

林某的行为不构成下列哪种罪?( )A.盗窃罪

B.抢劫罪

C.强奸罪

D.故意杀人罪

林某的行为存在( )过错。A.对象认识错误

B.客体认识错误

C.行为认识错误

D.工具性能认识错误

林某的行为处于( )犯罪形态。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问题 1 答案解析:D


问题 2 答案解析:B


问题 3 答案解析:B


问题 4 答案解析:A

第4题: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其中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治安案件,故依法不予追究郭某的刑事责任。张某不服,遂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其重伤。郭某随即对张某提出反诉,亦控告其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郭某均在诉讼中具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双重身份

B.在本案中,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C.本案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

D.张某可主动要求撤诉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该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以属于自诉案件。又根据《刑诉解释》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所以B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所以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197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主动撤诉,所以c项正确,D项也正确。

第5题:

陈某与方某、郭某等人共同商议报复许某。一日,陈某得知许某一人在家,便纠集郭某、李某、张某携带凶器一同前往许某家。途经方某家门口时,方某的父亲见如此架势,便对其他4人说家里有急事要办,将方某拉回家中,陈某、郭某、李某、张某4人前往许家将许某砍成重伤。第一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中止;第二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未遂;第三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既遂;第四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问题:分析以上四种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1、方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因为中止必须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而停止犯罪的实施,并且还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在共同犯罪中,不仅行为人要自动中止犯罪,还需要劝说其他共同犯罪人停止犯罪,而本案中的方某不去犯罪的原因不是基于自己的主观意志,而是其父亲把他拉住,而且,方某在自己不去犯罪的情况下,也没有劝说其他共同犯罪人停止犯罪。2、方某的行为也不属于犯罪未遂,因为方某停止犯罪是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其还未着手实施犯罪,虽然停止犯罪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但由于不是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不能认定为犯罪未遂。3、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在共同犯罪中,实行“一人既遂,全部既遂”、“部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虽然方某自己后来没有参与实施犯罪,而仅仅参与犯罪的预谋,但根据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方某的行为也要对许某的重伤负责。因此,方某的行为仍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既遂。4、方某的不属于犯罪预备,虽然方某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其父亲的制止而没有进一步实施犯罪,表面上看起来符合犯罪预备。但由于方某是参与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不能承担预备犯的刑事责任,而是要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因此,我赞同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而且是犯罪既遂的观点。但由于方某本身最后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作用,应该认定为从犯,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共犯脱离关系,应该酌情从轻处罚。

第6题:

● 某学校男女学生的人数比例是6:5,则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66) 。

(66)

A.男生人数是女生人数多1.2倍

B.男生人数比女生人数多1.2%

C.学生增加100 名女生后,男女学生的人数相同,则学校现有总人数是 1100名

D.学校转走 100名男生后,男女学生的人数相同,则学校现有总人数是 1000名


正确答案:D

第7题:

被告人黄某涉嫌对15 岁的许某非法拘禁被依法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许某的父亲和哥哥得知本案审判长郭某与黄某曾经是出生入死的战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许某的父亲有权申请郭某回避

B.许某的哥哥有权申请郭某回避

C.许某的诉讼代理人谭某有权申请回避

D.若法院院长经审查作出郭某回避的决定,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唐某无权要求进行复议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2012 大纲新增考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77 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选项A 中甲在5 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故A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8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选项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9 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由此,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诉讼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都是酌定的而非法定的,故C 选项表述正确,D 选项不应表述为“应当”,错误。

第8题:

肖某是一所中学教师,他经常利用为学生补课等机会接近女学生,引诱多名女学生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些女学生年龄都在13岁至15岁之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肖某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

B.肖某构成奸淫幼女罪,并应当从重处罚

C.肖某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D.肖某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定刑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强奸罪(强奸幼女)的认定与处罚。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已经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统一为强奸罪罪名。本题肖某身为教师,明知学生为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无疑。关于量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都是法定从重情节,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选项C错误。

第9题:

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

A、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B、郭某无需承担责任

C、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

D、以上说法均不对


答案:A

第10题: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选项是( )。

A.学生董某在体育课时猝死,经法医鉴定为脑部血管瘤破裂所致
B.学生吴某、胡某在宿舍发生冲突,吴某用凳子将胡某砸成重伤
C.学生董某踢球击中教学楼外墙,致使外墙砖脱落砸伤路过的郭某
D.学生课间在教学楼道嬉戏,张某失足坠楼受伤

答案:B,C,D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一)(二)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确定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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