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该期间是( ) 。
A.自公司成立日起3年内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C.在公司任职期间内
D.离职1年内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剐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孑彳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5 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4)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谁召集和主持?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A.我国新公司法已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
B.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C.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D.我国新公司法依然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规定公司不得任意增减资本
E.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一、判断正误(认为正确的画,认为错误的画 X,每题 1 分,共 10 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X)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X)(X)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投资,以公司的信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X)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 内提请法院裁定。 (X)清算组并不隶属于政府,只是其工作由政府领导。 (X)(X)二、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司法未规定的公司类型?(C) 。C 两合公司B) 。 . C)C 上市公司D) 。 年 年C 自出资之日起 3 年a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3 出以下不予批准的理由,其中哪一条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C )D. 股东甲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东乙是一家与该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 N 公司的股东中何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资格?(D)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一种为我国现行证券法所允许?(A)C 股票期货交易.D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的权利是(D).C 股权业破产法规定的整顿申请人是谁?(B)B,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C 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如何处理?(C)C 票据无效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C 无限公司需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立C 批准董事会报告)A. 按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C. 有约定比例的,依约定;未约定比例的,业破产法之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前 6 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的下列那些行为无效?( 。告人提出破产申请并被人民法院受理。现被告代理人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C 该案中尚未执行完毕的先予执行裁定应当中止、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 12 万元,约定甲、乙、丙各负责偿还 4 万元。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2 万元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 12 求甲偿还 8 万元,乙、丙各偿还 2 万元,些是正确的?()A. 法律禁止同一投保人进行重复保险B.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C. 在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券法的规定,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有哪些?()B.)C 配偶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股份的股东B. 述题(每题 15 分,共 30 分)1. 论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参考答案: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分)0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 3000 万元。(2 分)0%。 (2 分)2 分)2 分)2 分)(2 分)2. 论汇票出票的记载事项。答案要点:2 分)2 分)2 分)2 分)(2 分)2 分)(2 分)五、案例题(每题 15 分,共 30 分)(一)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就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问:兑银行要不要承担票据责任?3. 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4. 由为何?答案要点: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3 分)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 ,承兑银行无须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拒付是合法的。 (3 分)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签章,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于他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并对其他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分)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承担票据责任。 (3 分)(二)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 170 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现金 元;存料 9l 万元;制成品盘存 86 万元;厂房机器设备 82 万元;运输设备 65 万元;盈利 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 280 万元,由 5 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o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 280 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 70 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问:什么?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32004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商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答案要点:为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财产。 (2 分)为股东会无权改变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无权将公司的财产分配给股东,否则就会造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2 分)(1)先由股东会作出决议;(2 分)(2)发布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通知债权人主张债权;(2 分)(3)对负债进行清偿或提供担保;(2 分)(4)减少注册资本,将减少下来的注册资本分配给股东;(2 分)(5)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 (2 分)
自然人A、B及c有限责任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拟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制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资本。8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2万元。
(2)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又连续3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讨论公司章程时,A股东认为,C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消除了设立障碍后,于2006年3月10日成立。公司成立后,2006年10月10日董事A将乙公司与本公司交易的佣金据为己有,在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损失,股东B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A股东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股东B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规定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期间为(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该期间是(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C.在公司任职期间内
D.离职1年内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3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