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下列( )的说法正确。
A.遗嘱必须办理公证
B.遗嘱可以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也可以由遗嘱人自行确定遗嘱生效的时间
C.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是遗嘱执行人
D.遗嘱设立后,遗嘱人可以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金融英语考试密押资料继承法金融英语考试密押资料继承法继承法一、以往HKIB的考试试题问题:1. (a)“私人代理人”一词含义是什么? (b)遗产管理人授权的前一个授权是什么? 答案:(a)管理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私人代理”。 (b)通行的原则是遗产管理者的权力必须来自授权。为合理起见,一旦取得授权,遗产管理者的权利可追溯到死者死亡之日起。但遗产管理者权利的追溯并不会使自死者死亡之口起已经合法取得的利益成为无效。 问题:2. (a)什么人会被指定为遗产执行人? (b)什么是过错遗嘱执行人? 答案:(a)立遗嘱人通常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其遗嘱执行人。当遗嘱执行人之一为无能力遗嘱执行人时,遗嘱验证由其他遗嘱执行人代为进行。无行为能力人恢复行为能力时,其权力自动恢复。当独任遗嘱执行人无行为能力时,由其监护人或其他人代其行使遗产管理权,但其行为能力恢复时他可以申请遗嘱验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某托管公司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为执行人时,托管公司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进行遗嘱验匪。 (b)某人在未受到明示或默示指定,也未取得任何授权其为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便管理死者的遗产或实施被认为属遗嘱执行人的职务或行为时,该人因其过错将被认为是遗嘱执行人。 问题:3. 订立遗嘱的好处是什么?答案:通过遗嘱,立遗嘱人可以将其遗产留给其选定的继承人并自主选择其私人代理人。问题:4. 遗嘱的附录指什么?答案:遗嘱附录是附加在遗嘱之外的单独书面文件,与遗嘱同样需要签名盖章方才生效,是遗嘱的补充性文件,通常用来对遗嘱中一些内容进行添加、更改或撤销。遗嘱附录是遗嘱的附件,二者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遗嘱。问题:5. 解释特免遗嘱的含义。答案:可以不遵从遗嘱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而仍为有效遗嘱的是特免遗嘱。此情况下的两种立遗嘱人可以在有证人在场时做出口述(即全部以口头表示)遗嘱,或做出书面遗嘱而不要求通常的签名或证明方式,有遗嘱意向书即可。这两种人为:(1)订立遗嘱时正在服现役的士兵或飞行员,或正在服现役的皇家海军或舰队成员。(2)订立遗嘱时正在海上航行的皇家海军或舰队成员,或正在海上航行的商船上的成员。问题:6. (a)A制成一份遗嘱文件,规定在A死前D可以得到一份遗赠。该遗赠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b)陈是一位商人,出差去加拿大,登机前对其妻子说,如果他死于意外,她可以得到其存放在东方银行保险箱内的Piaget牌手表。陈后因所乘飞机撞到山上并爆炸而罹难。那么,其口述遗嘱是否有效?理由是什么? 答案:(a)因为遗嘱仅在A死亡时方为有效,所以遗赠无效。 (b)口述遗嘱无效。 问题:7. 简述订立一个有效遗嘱所需的法律程序。答案:若要使遗嘱有效,该遗嘱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或必须有立遗嘱人在场及授意下的其他人的签名,它必须能够表明立遗嘱人希望通过签名使其遗嘱成为有效遗嘱的意愿。遗嘱除了必须签名外,还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在场的证人确认签名无误,其中每一个证人对遗嘱的确认和签名都必须有立遗嘱人本人的出席。问题:8. 下列遗嘱是否有效?给山你的理由。 a.遗嘱下方没有空位时,立遗嘱人在遗嘱最上方签名。 b.立遗嘱人在有两个证人在场时签名,其中一个证人为盲人。 c.立遗嘱人将其Piageta牌手表留给其妻子,其妻子为两个验证遗嘱的证人之一。 答案:(a)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的任何位置签名均不妨碍其表明通过签名使其遗嘱生效的意愿。 (b)盲人不能看到立遗嘱人的签名因而不能成为证人。 (c)妻子也可成为遗嘱的证人,但不可以同时成为该遗嘱中的继承人。“如果某人作为以其本人为遗嘱继承人的遗嘱签字的证人,则其依该遗嘱的动产、不动产继承全部无效,他将仅被视为参与了对遗嘱签字盖章及具有效无效作证的证人而不能取得遗嘱中的遗产。” 问题:9. 约瑟夫订立遗嘱时凯琳为证人,凯琳为继承人之一。约瑟夫现已死亡,凯琳欲主张其遗嘱中的权利。请为凯琳提出建议。答案:某人如果是一份遗嘱签字的证人,则以其本人及其配偶为继承人的该遗嘱中的遗产继承无效,其作证行为仪视为证人对遗嘱的证明。如果其本人不是遗嘱签字的证人,则不须再考虑证人问题,其本人及其配偶有权继承遗嘱中的遗产。问题:10. (1)列举两种遗嘱被撤销的情况。 (2)简述下列情况下遗嘱是否会被撤销: a.李在遗嘱上划了一道线,上面写到“已被撤销”。该遗嘱是否可以提请验证?给出你的理由。 b.遗嘱订立五年后,立遗嘱人找出遗嘱,将其中部分内容划掉,后又将遗嘱丢进废纸堆里。 c.陈订立了以其兄弟皮特为继承人的遗嘱,随后又与马苏珊结婚。 d.立遗嘱人在醉酒之下将遗嘱撕成碎片。 e.立遗嘱人写信给其律师们,通知其废除遗嘱的意愿,但该信件从未寄出。 答案:(a)撤销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撤销。一份遗嘱可能固为新遗嘱的订立、后来的结婚行为或销毁遗嘱行为而得以撤销。撤销不同于无效。撤销针对的是已经有效订立的遗嘱。 (b)仅有撤销意向而并未销毁遗嘱还不足以构成对遗嘱的撤销,必须有实际的销毁行为。因此遗嘱被撤销需提交验证。 立遗嘱人有撤销意图,但象征性地毁坏遗嘱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撤销,立遗嘱人必须通过“烧毁、撕碎、或其他类似毁坏遗嘱的行为”方可构成撤销。“其他毁坏行为”一词应当解释为与“烧毁、撕毁”同属一类性质的词句。 某人订立遗嘱后又结婚,遗嘱因婚姻事实而被撤销。婚姻使原遗嘱自动撤销,不受立遗嘱人的意愿和行为的影响,即使与其本人意愿完全相反。 撕毁遗嘱构成毁灭遗嘱的行为,符合正式撤销的条件,但如果是醉酒导致的行为,则由于不具备撤销的真实意愿而不能使撤销有效。 撤销必须有明确的撤销意图,但只满足形式上的意图需要并不够,必须按照订立遗嘱的要求,采用与订立遗嘱相同的签字程序做成撤销文件,或者必须通过实际的毁灭遗嘱行为撤销遗嘱,否则原遗嘱仍然有效。 问题:11. (a)动产遗赠与不动产遗赠有何区别? (b)约瑟夫梦想的轿车是宝时捷911,他的叔叔托比业订立遗嘱时便把他的宝时捷911送给厂约瑟大。两年后,托比亚不喜欢他的宝时捷了便把它卖了。约瑟火在其叔叔托比亚去世时能否得到这辆宝时捷,请为约瑟夫提出咨询意见。 答案:(a)动产遗赠是指对除土地外的任何形式财产的处置,不动产遗赠指对土地的处置。 (b)如果某个特定的遗赠物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并不存在或不属于死者,则该遗赠物为“不存在”,继承人不能取得该遗物。 5 / 5
李先生在2000年9月写了一份遗嘱,并去做了公证。由于担心后人不按照他所写的遗嘱来进行,于是他在2001年9月又写了一份遗嘱,并指明让自己的朋友张律师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1年9月,他又去理财规划师那里就自己的财产传承规划事宜进行咨询。李先生可以通过下列哪几个方式来选择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