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张某于2008年7月3日进入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7月3日至2011年7月2日。2011年6月4日,酒店书面通知张某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次日回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7月2日,双方劳动合同期满,酒店书面拒绝张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终止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认为双方正处在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间,酒店终止其劳动合同违法,要求酒店恢复劳动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单方面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为

题目

张某于2008年7月3日进入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7月3日至2011年7月2日。2011年6月4日,酒店书面通知张某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次日回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7月2日,双方劳动合同期满,酒店书面拒绝张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终止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认为双方正处在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间,酒店终止其劳动合同违法,要求酒店恢复劳动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单方面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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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据此,双方仅在甲地谈妥合同主要条款,甲地并非约定的签字地点,选项A错误。张某在乙地签字早于李某在丙地摁手印,因此乙地并非合同签订地,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据此,李某在丙地摁手印的行为应视为签字或盖章,丙地作为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应为本题合同的签订地,选项C正确。丁地为履行地并非签订地,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2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后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3题: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范某是保证人,张某是债权人,所以应由张某和范某签订保证合同。

第4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违法招收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5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6题:

张某于2013年7月1日经招聘进入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双方签订了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3年期劳动合同。2014年8月,该公司发现张某在与其有竞争性的企业中作兼职,根据公司规定应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于2014年9月底交给张某一式两份《人事通知书》,写明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张某签字,一份给张某,一份留存公司。张某在《人事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后离开公司。之后,张某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其提出希望回甲公司继续工作,但遭到拒绝。2015年11月张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甲公司无故辞退为由,要求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请求。
如果张某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合同( )。

A.应当由职工个人与公司签订
B.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签订
C.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应由公司完成
D.应由劳动行政部门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

答案:B,C
解析: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签订并由公司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7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的订立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选C项。

第8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第9题:

任何外包商进入酒店工作之前,必须与酒店签订()


正确答案:安全协议

第10题:

王某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取得保安员证,被A公司派驻某国有企业担任保安员。一货车欲进入该企业,王某要求该车辆办理登记手续,该车主拒不配合,王某可以扣押该货车。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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