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进行确认时,应当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但对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可以不进行查验。
第1题:
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业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查验机动车。
第2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对取得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 )的,应当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第3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机动车时应进行视频录像或拍摄照片。视频或照片应能确认查验是否在专门查验区进行并识别车辆特征(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能确认车辆识别代号,对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应能识别号牌号码)。()
第4题:
办理补领或者换领校车标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第5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审查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6题: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专用校车之日起________日内确认机动车。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第7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 )内确认机动车。
A.1日
B.2日
C.5日
D.10日
第8题:
办理校车报废解体注销登记的,登记审核岗不审查校车标牌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第9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校车标牌档案,确定档案编号。
第10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行驶证记载信息、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确认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