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

题目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未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元。


参考答案:C

材料成本=40000×(1-13%)=34800(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4800+20000+10000)÷(1-5%)×5%=3410.53(元)。

第2题:

甲实木地板厂(县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油漆厂购进环保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木材30吨,收购凭证上

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合法运费发票;木材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l.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上漆,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l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4)当月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假定计算的应缴消费税不含由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下列有关甲厂各项税收的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1.03万元

B.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57万元

C.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79万元

D.甲厂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2.75万元

E.甲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3.17万元


正确答案:ABDE
(1)应纳增值税
①外购油漆和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34+1.36=35.36(万元)
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这里的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13%规定扣除率和运输费计算抵扣进项税的7%的规定扣除率。
②当期进项税合计=35.36+5.67=41.03(万元)
③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76.5+5.1=81.6(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
(2)应纳消费税
①收回加工实木地板组成计算价格=[42×(1-13%)+3×(1-7%)+8]÷(1-5%)=(36.54+2.79+8)÷(1-5%)=49.82(万元)
加工收回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9.82×5%=2.49(万元)
因为没有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实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人了采购成本;支付3万元运费中计算扣除了7%的进项税,剩余(1-7%)的部分计人了采购成本。
②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100)×5%=480×5%=24(万元)
③生产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2.49×50%=1.25(万元)
④应缴纳消费税=24-1.25=22.75(万元)
城建税=(22.75+40.57)×5%=3.17(万元)

第3题:

某市A建材商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林业生产者处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20000元,该建材商城支付运输费800元(取得运输发票),将该批原木送往某县B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实木地板厂为A加工特制木地板用于销售,合同注明,A须支付B实木地板厂加工费和辅料费含增值税金额7020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则A建材商城提货时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城建税合计为()。

A.1464.21元

B.1410.53元

C.1334.28元

D.1270.74元


正确答案:C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20000×(1-13%)+800×(1-7%)=18144(元)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加工费=7020/(1+17%)=6000(元)
被代收代缴消费税=(18144+6000)/(1-5%)×5%=1270.74(元)
被代收代缴城建税=1270.74×5%=63.54(元)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城建税合计=1270.74+63.54=1334.28(元)。

第4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6.58
C.3.25
D.2.19

答案:C
解析: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5×5%=3.25(万元)。

第5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
B.3.50
C.2.09
D.1.80

答案:B
解析:
丙厂未履行扣缴义务,甲厂自行纳税。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70×5%=3.5(万元)。

第6题:

甲实木地板厂(县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1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油漆厂购进环保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木材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合法运费发票;木材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

A.甲实木地板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1.03万元

B.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57万元

C.乙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79万元

D.甲实木地板厂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2.75万元

E.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3.17万元


正确答案:ABDE
解析:(1) 应纳增值税
  ①外购油漆和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34+1.36=35.36(万元)
  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这里的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13%规定扣除率和运输费计算抵扣进项税的7%的规定扣除率。
  ②当期进项税合计=35.36+5.67=41.03(万元)
  ③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76.5+5.1=81.6(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

第7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自产原材料换取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实木地板,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甲企业换进实木地板用于职工食堂的装修,乙企业换进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则下列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应计算原材料的销项税
B.乙企业应计算实木地板的销项税
C.甲企业可以抵扣实木地板的进项税
D.乙企业可以抵扣原材料的进项税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所以甲、乙都应计算换出货物的销项税;甲企业换进实木地板用于职工食堂装修,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乙企业换进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8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当月领用部分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0.25

B.0.3

C.0.15

D.0.55


参考答案:D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5+8-2=11(万元)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11×5%=0.55(万元)。

第9题:

甲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赠送给客户,该批实木地板的生产成本为20000元,成本利润率和消费税税率均为5%,本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原木用于生产实木地板,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买价2000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2673.68
B.2873.68
C.3527.80
D.3535.67

答案:A
解析:
自产货物赠送给客户,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项税额=20000×(1+5%)÷(1-5%)×13%=2873.68(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73.68-2000×10%=2673.68(元)。

第10题:

(2019年)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
B.3.50
C.2.09
D.1.80

答案:B
解析: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70×5%=3.5(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