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于在某用人单位工作,直至双方发生争执,用人单位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均没有与张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因是否继续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内容而产生争执,后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马先生遂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最后,马先生关于支付双倍工资等各项主张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劳动合同具有的性质()。
第1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第2题:
第3题:
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怎样规范续签合同?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7月到期,但用人单位至今还没有与我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我仍然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工资待遇也都没有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4题:
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6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他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
请结合本案例,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作出裁决。(18分)
本案属于劳动合同争议,是因张先生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1)张先生与物流公司于1999年1月11日签订了临时聘用一年的合同。
(2)张先生继续留在该物流公司工作到2006年6月,在该公司工作为时6年半,未同该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也在物流公司领取工资,但是该物流公司也未同张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就是错误的,不符合《劳动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3)张先生于2008年12月31日不再上班,他在该物流公司工作约8年时间。在此期间内该公司还没有同张先生订立劳动合同,继续违反《劳动法》第10条规定。
(4)虽然物流公司提出张先生是临时工,在公司花名册中无此人,但是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5)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维护张先生的劳动权益,对张先生所提出的要求给予支持。
第8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 )支付。
第9题:
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匹夫之勇合同或()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第10题:
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