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食品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合格并加印(帖)“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1题: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英文标志是()。
第2题: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以“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Safety缩写“QS”表示。
第3题:
根据国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做法中符合要求的是( )。
A.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B.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
C.可以添加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企业长期使用未发现致病因素的食品添加剂
D.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贴印QS标志
第4题:
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
第5题:
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备案时还应当提交被委托方的()复印件。
第6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持续的具备保证食品质量的(),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7题:
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8题:
第9题:
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10题:
“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标志。2002年7月公布的首批实行QS认证的五类食品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国家在2006年年底前将国家标准规定的所有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