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张某谈了个女朋友,张某母亲很不满意,百般阻挠二人领证,扬言“儿子把这女人领回家我就不认这个儿子”。张母的行为违反了婚姻家庭法的()原则A、男女平等B、婚姻自由C、一夫一妻D、计划生育

题目

张某谈了个女朋友,张某母亲很不满意,百般阻挠二人领证,扬言“儿子把这女人领回家我就不认这个儿子”。张母的行为违反了婚姻家庭法的()原则

  • A、男女平等
  • B、婚姻自由
  • C、一夫一妻
  • D、计划生育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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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谈了个女朋友,张某母亲很不满意,百般阻挠二人领证,扬言“儿子把这女人领回家我就不认这个儿子”。张母的行为违反了婚姻家庭法的()原则

A.男女平等

B.婚姻自由

C.一夫一妻

D.计划生育


参考答案:B

第2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第3题:

张某(39岁)被邻居李某无理殴打后,伺机报复。次日,见李某的女儿(15岁)独自在地里干活,张某便让自己的儿子(13岁)替父报仇。小儿子听说之后就拿起铁锹砍死了李某的女儿。本案中:( )

A.张某父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B.张某的小儿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无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其儿子不构成犯罪

D.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C
唆使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唆使者实际是间接正犯,被唆使者不构成犯罪。

第4题:

父母离婚后,儿子跟妈妈一起生活,一次在学校中跟同学打架,把同学的头部打破,关于同学的医药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Ⅰ.应该由母亲张某承担 Ⅱ.应该由母亲张某和父亲赵某平均承担 Ⅲ.如果母亲张某承担有困难,可以与父亲赵某共同承担 Ⅳ.应该由父亲赵某承担

A.Ⅰ

B.Ⅳ

C.Ⅱ

D.Ⅰ、Ⅲ


参考答案:D

第5题:

张某早前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里载明若李某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后,可继承张某的所有遗产。李某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但张某死后其两个儿子也向法院申请继承张某的遗产,则法院应做的处理是( )。

A.由李某继承

B.由张某的儿子继承

C.李某与张某的儿子平分遗产

D.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参考答案:A
解析: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本题已经不适合法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张某的财产应该归李某所有。

第6题:

某日,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扬言要杀死王某全家。当晚,王某想起张某的话非常害怕,便悄悄潜入张某家中,拿事先准备的铁锤将张某砸死,王某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故意杀人罪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B

第7题:

张某有两个儿子,张甲和张乙,二人均已成家,并各育有一子,张甲在2002年发生意外身亡,张某在2003年也过世,未留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遗产归张乙所有

B.张甲的妻子可以代张甲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甲的儿子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甲的儿子继承张某的遗产是转继承


参考答案:C

第8题:

张某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指定他的配偶为张某的财产代管人,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无行为能力。应当指定张某的父母为其财产代管人

B.如果张某只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他的儿子为财产代管人

C.如果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D.如果张某的母亲已经死亡,父亲又嗜酒好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张某母亲生前的一位好友为张某的财产代管人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21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通意见》第30条:“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予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第9题:

李某与前年去世的配偶共有一间房屋,现其配偶生前拥有的部分已由其四岁儿子张某继承,而张某未满18周岁,其财产由其母亲即李某管理.对于该财产下列哪些观点或做法是正确的?【】

A.如要转让该房屋全部所有权,须等张某成年后才可实现

B.李某可以二人名义,将该房屋赠送给希望小学

C.李某为筹集张某出国的资金,可将房屋出卖

D.为管理方便,将产权证上二人的名字改为李某的名字


正确答案:C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10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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