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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

题目
问答题
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 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出版社、香皂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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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8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3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C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本题中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此甲的晚辈直系血亲即丙有权代替甲继承王某的遗产。同时,王某的妻子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由于乙未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故本题中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王某的妻子和丙

第2题: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五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参考答案:C

第3题:

小强满月时,其父母委托某摄影师王某为小强拍摄纪念照,父母与王某并未签订合同,请问所拍摄照片的著作权归享有?

A.小强

B.小强父母

C.王某

D.以上主体共同享有


答案:C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本题答案为王某。

第4题:

某次认知能力测试,刘强得了118分,蒋明的得分比王丽高,张华和刘强的得分之和大于蒋明和王丽的得分之和,刘强的得分比周梅高;此次测试120分以上为优秀,无人之中有两人没有达到优秀、根据以上信息,以下哪项是上述五人在此次测试中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

A.张华、王丽、周梅、蒋明、刘强
B.张华、蒋明、王丽、刘强、周梅
C.张华、蒋明、刘强、王丽、周梅
D.蒋明、张华、王丽、刘强、周梅
E.蒋明、王丽、张华、刘强、周梅

答案:B
解析:

第5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6题:

某次认知能力测试,刘强得了118分,蒋明的得分比王丽高,张华和刘强得分之和大于蒋明和王丽的得分之和,刘强的得分比周梅高;此次测试120分以上为优秀,五人之中有两人没有达到优秀。

以下哪项由高到低的排列符合题干的信息?

A.张华、王丽、周梅、蒋明、刘强

B.张华、蒋明、王丽、刘强、周梅

C.张华、蒋明、刘强、王丽、周梅

D.蒋明、张华、王丽、刘强、周梅


正确答案:B
分析推理类。由题干信息得,①刘强得118分;②蒋明>王丽;③张华+刘强>蒋明+王丽;④刘强>周梅:⑤两人分数小于120分,三人分数在120分以上。
由①④⑤得,刘强>周梅,且分数都小于120分,而蒋明、张华、王丽分数都在120分以上,排除A、C;又由③得,张华分数最高,再由②得,张华>蒋明>王丽>刘强>周梅,即B项。故答案选B。

第7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正确答案:ABCD
ABCD。

第8题: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养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给付之诉

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正确答案:C
36.答案:C 考点:诉的种类讲解:王大与王钢之间的诉讼为确认之诉。依请求的目的性不同,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前者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后者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题中,原告王大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不存在养父母关系,因而是消极的确认之诉。注意:明确诉的分类中并无形成之诉,仅是民法中有形成权,不要混淆基本概念。因此,C项当选。

第9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 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 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 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 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贍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 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以下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a区法院
b. b区法院
c. c区法院
d. d区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第10题:

张老师上课时,王小钢总是积极参与讨论,但经常不着边际;李小妮沉默寡言,但往往一语中的。下列的做法中,张老师最合适的选择是()。

  • A、表扬王小钢积极参与,批评李小妮沉默寡言
  • B、批评王小钢不着边际,批评李小妮沉默寡言
  • C、启发王小钢深思熟虑,鼓励李小妮积极参与
  • D、批评王小钢不着边际,表扬李小妮一语中的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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