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需求分析的基本工作程序。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简述MRP物料需求计划的基本思想。
第5题:
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有()、权利义务相对应和公平效率相结合
第6题:
第7题:
简述课程实施的相互适应取向的基本特征。
相互适应取向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对课程、课程知识、课程变革、教师角色的性质以及研究方法论的认识方面。
在相互适应取向看来:
①课程不仅包括体现在学程、教科书或变革方案中的有计划的具体内容,而且还包括学校和社区中各种情境因素所构成的谱系,这些情境因素会对课程变革方案作出改变。
②课程知识是广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方面,实践者(教师)所创造的课程知识与专家所创造的课程知识同等重要。不论课程是在哪里创造出来的,在实施过程中都必须不断作出调整。不断调整以求相互适应,是课程知识的一个基本特征。
③课程变革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的和不可预知的过程。课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不论是否与预期目标一致,都是课程变革过程的有机构成部分。
④教师是主动的、积极的课程方案的“消费者”,为了使预定课程方案适合具体实践情境的需要,教师理应对之进行改变,这是成功的课程实施的基本保证。
⑤相互适应取向的研究重心不是测量课程实施的程度,而是把握课程实施的具体过程,所以它既包括量化研究,也包括质的研究。
略
第8题:
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亦可称为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罪刑相称、罪刑均衡。它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要求
这是指,刑法之立法要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设置体现区别对待的刑法制度和轻重有别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要求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结合我国刑事司法的实际情况,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应当着重解决下列问题:
第一,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第二,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第三,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第9题:
简述在需求分析基本任务中,对问题的综合需求包括哪几个方面。
第10题:
需求结构变了,生产结构必须随之变化,调整结构的常用措施一般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