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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孙某2007年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孙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A 0B 200C 870D 1274

题目
单选题
孙某2007年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孙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

0

B

200

C

870

D

1274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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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孙某2007年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孙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0

B.200

C.870

D.1274


参考答案:B

第2题:

请教:2013年广西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冲刺试卷五第4大题第3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关于3月份孙某取得的稿费收入和讲学收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孙某取得的公安费收入和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560元 

B. 孙某取得的稿费收入和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620元 

C. 孙某取得的稿费收入和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人于年末缴纳

D. 孙某取得的公安费收入和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单代扣代缴

 


正确答案:AD

答案分析: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每次收入额一800;②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每次收入额×(1-20%)。

得出:5 000×(1-20%)×20%×(1-30%)=560(元)。故选AD。

第3题:

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9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 000元(人民币,下同)。 (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 000元。在B国取得银行利息10 000元,已分别按收人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 000元和2 500元。 (3)取得保险赔款20 000元。 (4)取得贷款利息5 000元。

请计算李某2009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

(1)绘画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23 000×(1-20%)×20%
=3 680(元)
(2)A、B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①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150 000×(1-20%)×20%×(1-30%)
=16 800(元)
李某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 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 800元(16 800-12 000)。
②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0 000×20%
=2 000(元)
李某B国实际缴纳税款2 500元超出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2 00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3)取得保险赔款20 000元,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贷款利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5 000×20%
=1 000(元)
(5)李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3 680+4 800+1 000
=9 480(元)

第4题: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800

B.5200

C.8800

D.7400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
在A国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15000元,A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8600-15000=3600(元);18600元20000元,B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不用补税。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3600=8800(元)。

第5题: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1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审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A国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8国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211%)=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③稿酬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7140(元)
(2)审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
(3)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4)A国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孙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5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00元(5200-5000)。
(5)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孙某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8000元,超出了抵扣限额,不必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限额部分不得在本年度内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第6题:

中国公民王某2014年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从A国取得中奖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在A国已缴纳税款折合人民币5000元;从B国取得转让财产收入80000元,已按B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8000元。王某从A国取得收入允许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限额为()。

A.2000元

B.4000元

C.2400元

D.400元


正确答案:B

第7题: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

计算孙某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稿酬应纳税额=50000×(1-20%)×20%×(1-30%)=5600(元)
(2)审稿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0(元)
(3)翻译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4)①A国讲学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应补缴税款=5200-5000=200(元);
②B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70000×(1-20%)×20%=11200(元),无需补缴税款。
(5)孙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600+2400+440+200=8640(元)

第8题:

中国公民王某系自由职业者,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收入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计算王某2010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①(50000+10000)*(1-20%)*20%*(1-30%)*+(3800-800)*20%*(1-30%)=7140
②15000*(1-20%)*20%=2400元
③(3000-800)*20%=440元
④A国收入在我国纳税=3000*(1-20%)*30%-2000=5200元
补税5200-5000=200元
B国收入在我国纳税70000*(1-20%)*40%-7000=15400元
王某共应纳个人所得税=7140+2400+440+200=10180元

第9题: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1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

计算孙某2001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出版所得应纳税额=(50000+10000)×(1-20%)×20%×(1-30%)   
                =6720元   
连载所得应纳税额=(3800-800)×20%×(1-30%)=420元   
(2)境内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15000×(1-20%)×20%+(3000-800)×20%=2840元   
(3)境外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款:
来自A国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其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已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5200-5000=200元
来自B国所得:
应纳税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4)       2001年孙某向我国交纳个人所得税合计:
           6720+420+2840+200=10180元

第10题:

材料题
根据以下内容,回答86-90题。
中国公民张某系一大学教授,2015年取得的收人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
(2)一次性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3)出版专著一部,出版社支付稿酬100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税后收入2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地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
请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从A国取得的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查看材料

A.0
B.680
C.3200
D.368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讲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为23000×(1-20%)=18400(元),适用税率为20%。抵免限额(在我国的应纳税额)=18400×20%=3680(元)。实际缴纳3000元,低于抵免限额,应当在境内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所以应补税3680-3000=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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