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2019年宋某从甲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同年在甲国取得劳务报酬12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元。2019年宋某未取得其他所得,则2019年宋某应就来源于甲国所得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0 B.4780 C.6200 D.7480

题目
2019年宋某从甲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同年在甲国取得劳务报酬12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元。2019年宋某未取得其他所得,则2019年宋某应就来源于甲国所得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0
B.4780
C.6200
D.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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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孙某2007年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孙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0

B.200

C.870

D.1274


参考答案:B

第2题:

李某为中国居民,2008~2009年在国外取得以下所得:

(1)2008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l500元;从A国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折合人民币l2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元。

(2)2009年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2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从A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1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元。

要求:计算李某2008年和2009年在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对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我国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抵扣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该国家或地区的不足限额中补扣。
(1)2008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2000×20%=40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2600=4100(元),4100-4000=100(元)可在以后年度抵扣。2008年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2)2009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25000×20%+15000×20%=80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2800=7600(元),2008年超过限额的部分l00元可在2009年扣除。
2009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000-7600-100=300(元)

第3题:

中国居民王女士2007年在国内外提供劳务和完税情况如下:在国内设计甲项目,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未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A国和B国设计项目,各取得设计费80000元,在A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在B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2007年王女士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800

B.5200

C.8800

D.9800


正确答案:C

第4题:

2012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2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同年在A国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20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0元。2012年张某应就来源于A国所得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800
B.4200
C.6200
D.7000

答案:C
解析:
转让专利权抵免限额=120000×(1-20%)×20%=19200(元),需要在我国补税=19200-15000=4200(元);提供劳务抵免限额=200000×(1-20%)×40%-7000=57000(元),应在我国补税=57000-55000=2000(元);共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6200(元)。

【知识点】 其他

第5题:

某高校教授2019年12月从A国取得稿酬所得30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从A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60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2019年高校教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该高校教授2019年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

A.0
B.120
C.200
D.320

答案:A
解析:
A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70%+60000×(1-20%)-5000×12]×3%=144(元),境外实际缴纳税款=1000+5000=6000(元),无需补税。

第6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8年张某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正确答案:D
解析:张某在美国取得所得应补税额=40000×(1-20%)×20%×(1-30%)+2000×20%-4500-200=180(元);将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在英国缴纳7200元,补税800元;合计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180+800=980元。

第7题:

2019年中国公民王某在A国取得偶然所得30000元(人民币,下同),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在A国还取得利息所得1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王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500
B.0
C.1000
D.1500

答案:A
解析: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30000×20%=6000(元)
利息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王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2000=8000(元)>7500(4500+3000)元
王某需要在我国补税=8000-7500=500(元)。

第8题:

2008年中国公民黄某在境外某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黄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0

B.100

C.1000

D.1100


正确答案:B
解析: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为同一国家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
  劳务报酬在我国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偶然所得在我国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黄某的抵减限额=7600+2000=9600(元)>6500+3000=9500(元)
  应补税9600-9500=100(元)。

第9题:

(2017年)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A国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取得偶然所得8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李某当年在中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600
B.1000
C.1600
D.2000

答案:C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偶然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李某当年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1600)-(2000+8000)=1600(元)。

第10题:

中国公民李某2019年在A国取得偶然所得8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李某当年在中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000
C.1600
D.2000

答案:A
解析:
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实际缴纳的税额是2000元,所以无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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