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力资源

多选题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劳动合同为期1年6个月B施某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C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D施某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

题目
多选题
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劳动合同为期1年6个月

B

施某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

C

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

D

施某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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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劳务派遣的是:

A.某甲通过市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找到了工作,与乙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B.某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聘会与某甲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将某甲安排至乙公司工作

C.某甲被某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至某IT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由该IT公司与某甲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支付某甲的工资

D.某农民工为甲市的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该建筑公司按月付予农民工工资


正确答案:B
劳务派遣定义的关键信息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并不相同。A项签订合同和工作的均是乙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B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与乙公司不是同一个公司.符合定义;C项某甲进入玎公司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都是该IT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D项未签订合同,同样不符合关键信息。故答案选B。

第2题:

共用题干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A,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本题中,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都应在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此,天利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不约定派遣人员工作岗位而根据需要灵活决定的做法是错误的,A项错误。B项中将2年的工作期限分割为4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做法是错误的。C项中,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报酬的做法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D项错误。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8、60条的规定,松园公司应当与李某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松园公司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选项A中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此外,松园公司无权每月提取李某工资中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天利公司也不得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选项B、C错误。《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李某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D项错误。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合作需要,二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将张某临时派至乙公司工作。关于下列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拟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条款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张某在甲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被分割成数个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B.张某在乙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C.张某在乙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确定,具体由乙公司根据需要而灵活决定

D.甲公司与乙公司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对任何人(即便是张某)都不得披露


参考答案:B
解析:
B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该项认为作为劳务派遣单位的甲公司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乙公司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张某在乙公司的劳动报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B项正确。
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动派遣单位确定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而该项所认为的“张某在甲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被分割成数个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正是上述规定所禁止的。因此,该项不符合法律规定。A表述错误。
C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该项认为“张某在乙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确定,具体由乙公司根据需要而灵活决定”,违反了上述条文对派遣岗位的规定。所以,C表述错误。
D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该项以保密为由,而认为不应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向张某披露的观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D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参考答案B

第4题: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治疗费。经理说:“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家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申请。
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内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劳动合同为期1年6个月
B.施某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性工作
C.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
D.施某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

答案:B
解析:
(1)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3)岗位的范围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第5题: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治疗费。经理说:“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家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申请。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M机械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
C.施某住院医疗费报销问题首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D.施某不接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答案:A,D
解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2)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4)由于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6题:

共用题干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

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答案:A,B,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本题中,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都应在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此,天利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不约定派遣人员工作岗位而根据需要灵活决定的做法是错误的,A项错误。B项中将2年的工作期限分割为4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做法是错误的。C项中,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报酬的做法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D项错误。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8、60条的规定,松园公司应当与李某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松园公司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选项A中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此外,松园公司无权每月提取李某工资中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天利公司也不得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选项B、C错误。《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李某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D项错误。

第7题:

共用题干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治疗费。经理说:“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家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申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2年4月20日,施某在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应当承担施某受伤责任的主体是()。
A:施某
B:L劳务派遣公司
C:M机械公司
D:采购汽车零件的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A,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选项C,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选项D,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安全问题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
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_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选项B,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选项C,由于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8题: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8~10题。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正确答案:ABD
[考点]劳务派遣协议
[解析]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本题中,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都应在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此,天利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不约定派遣人员工作岗位而根据需要灵活决定的做法是错误的,A选项错误。B选项中将2年的工作期限分割为4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做法是错误的。C选项中,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报酬的做法是正确的。
《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因此,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有告知李某派遣协议内容的义务。D选项中关于劳务派遣协议双方负有对李某的保密义务的陈述是错误的。本题为选非题,ABD为正确答案。

第9题: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在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医疗费,经理说: “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工作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有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则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施某因操作失误受伤。对施某所受伤害,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是( )。

A.施某
B.L劳务派遣公司
C.M机械公司
D.律师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10题:

美联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悦达酒店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包括赵娜等20名服务员。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悦达酒店可以设立向本酒店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公司

B.美联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C.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D.美联公司与赵娜等应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订立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A说法错误,BCD说法均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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