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

题目
单选题
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0

B

11800

C

60000

D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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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他的名字是托尼。她的名字是琳达。

________ ________is Tony.________ ________ is Linda.


正确答案:
49. His name; Her name

第2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境内A外商投资企业任职,其每月取得的工资性质的收入应当减除( )元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A. 4800

B.3500

C.2400

D.5000


正确答案:B

第3题:

某中国公民在2003年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元,该收入已经在A国缴纳税款1200元;在国内取得工资收入,每月工资900元,并在12月底取得年终奖金3000元。该公民2003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45

B.210

C.385

D.295


正确答案:C

第4题: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
(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

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08
B.180
C.440
D.336

答案:A
解析:
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1-30%)=308(元)

第5题:

中国公民章先生2019年1月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情况如下:(1)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6500元。(2)出租闲置住房,取得收入5000元。(3)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00元。(4)参加某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取得中奖所得12000元。(5)取得保险赔款30000元。(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7)从某国际组织取得环保方面的奖金收入150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章先生每月专项扣除金额为3000元。

章先生的租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800
B.1000
C.700
D.56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租房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第6题:

中国公民孙先生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任职,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其2015年度的收入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一次取得董事费收入5000元;转让自有房产两间,取得转让收入80000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产原值为50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元。

要求:(1)孙先生在2015年度应就哪几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分别计算孙先生各项应税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孙先生2015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1)孙先生应就工资薪金收入、董事费收入所得、财产(房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12=4140(元)
董事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50000-5000)*20%=5000(元)
(3)孙先生2015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140+800+5000=9940(元)

第7题:

中国公民章先生2019年1月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情况如下:(1)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6500元。(2)出租闲置住房,取得收入5000元。(3)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00元。(4)参加某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取得中奖所得12000元。(5)取得保险赔款30000元。(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7)从某国际组织取得环保方面的奖金收入150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章先生每月专项扣除金额为3000元。

章先生的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240
B.255
C.890
D.94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00-5000-3000)×3%-210=255(元)。

第8题:

皮特是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员,其夫人琳达是瑞典人,于春节期间来中国游玩。琳达随开心旅行社参观了几处景点,但导游并没有提供旅游协议上约定的服务,并串通宾馆对团员收取高昂的住宿费。琳达向法院起诉开心旅游团,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诉讼中开心旅行社提出反诉,要求琳达支付未缴纳的旅行费。关于此案的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若开心旅行社向法院提起反诉,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琳达享有司法豁免

B.琳达可以聘请美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为琳达提供翻译,即使琳达的中文很流利

D.美国因为种种原因对在美国诉讼的中国公民进行限制,我国法院也可以对琳达进行相应的限制


正确答案:ACD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琳达作为皮特的配偶享有司法豁免的特权,但是琳达对于其主动起诉而遭致的反诉并不享有司法豁免,所以A项错误,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因此琳达即使委托外国律师,也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琳达参加诉讼。B项正确,故不选。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C项错误,当选。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的对等原则必须针对限制我国公民权利的国家的公民,而琳达并非美国公民。所以D项错误,应选。

第9题: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
(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
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82440
B.79540
C.103995
D.92940

答案:B
解析:
琳达是我国的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1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 (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x 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1)* 10000/6*35%-71601*6=79540 (元)

第10题:

美国公民琳达,2019年6月购买的股票,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20
B.0
C.300
D.150

答案:D
解析:
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150(元)。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不足1年,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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