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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题目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

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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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原告与被告是多年的邻居。被告所养的狗突然将原告的儿子咬伤,两家因此事而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200元。判决生效1个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依法对判决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只赔偿500元,其余的医疗费由原告自己负担。不料,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几日后,被告反悔拒绝执行双方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此时,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以下何种做法( )

A.直接恢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

B.驳回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告知其因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来的判决已经失去强制执行力

C.依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强制执行

D.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和解协议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诉法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因此,本题应当选A,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第2题:

司机李三为老板钱丰开车送货途中,不慎碰坏皮五家的竹篱笆,皮五索要修理费未果,诉至法院,请问本案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A.李三为被告;皮五为原告

B.钱丰为被告;皮五为原告

C.李三与钱丰为共同被告,皮五为原告

D.李三为被告,钱丰与皮五为共同原告


参考答案:B

第3题:

以下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A.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履行向其颁发许可证的法定职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理由不成立

B.原告认为被告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合法但有不合理之处

C.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是没有可以撤销的内容

D.被告没有履行保护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职责已经没有意义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形。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AB两项分别符合第56条的第1项和第2项。CD两项是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的情形。

第4题: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若起诉,其受理法院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


正确答案:对

第5题:

当事人的主体是()

A、原告和法院

B、被告和法院

C、法院与律院

D、原告与被告


参考答案:D

第6题: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

B.被告出示的与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r

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

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


正确答案:B
A属于本证。C中被告提出的书证亦属于本证,因为他不是反驳对方的主张,而是提出自己的主张。D不对,是因为反证否定的对象是直接针对本证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针对对方诉讼请求的不是反证。

第7题:

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判决。现问此判决性质属于:( )

A.给付判决

B.缺席判决

C.部分判决

D.肯定判决


正确答案:ABD
ABD。给付判决是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肯定判决是准许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第8题:

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的,应作出( )判决。

A.确认判决

B.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C.维持判决

D.撤销判决


正确答案:B
《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据此,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的,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第9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的是( )。

A.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

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

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AD都不是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选项C被告起诉的是第三方。只有选项B正确。

第10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

A. 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

B.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

C.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 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正确答案:B
60_【答案】B。解析:AD都不是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C被告起诉的是第三方.排除三项,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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