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下列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的有(  )A.某国有企业,属于省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某中央企业通过受让该国有企业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B.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 D.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题目
下列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的有(  )

A.某国有企业,属于省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某中央企业通过受让该国有企业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B.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
D.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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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 )情形下,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A.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收购人能够挽救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并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以上且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D.证监会出于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给做出豁免


正确答案:ABCD
A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4)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2题:

根据规定,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 )。

A.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B.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C.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D.公告


正确答案:ABC
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的事项为:(1)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2)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3)免于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第3题: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股份的,其预期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 ).

A.1%

B.5%

C.10%

D.15%


正确答案:B
53.B【解析】此处预期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

第4题:

以下属于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手续的情形的有(  )


A.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8%,准备继续增持
B.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再增持5%股份
C.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30%
D.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答案:B
解析:
A,不属于强制要约的情形,不需要进行要约收购。B,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C、D,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第5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有(  )

A.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C.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D.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E.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F.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可以为4%

答案:B
解析:
A,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C,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D、E描述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规定分别为2日和2年。F,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公众公司己发行股份的5%。

第6题: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 )。

A.1%

B.5%

C.10%

D.15%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持有乙公司、丙公司100%股权。2016年8月29日,乙公司将其控制的某上市公司60%股份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10月真题]

A: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B: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丙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C:丙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锁定36个月
D:丙公司如果不申请豁免,那么可以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2条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第74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第8题: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收购公司股份达30%或以上的,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 )。 A.全面要约 B.部分要约 C.豁免申请 D.免除申请


正确答案:A
了解收购人及相关当事人可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及各类情形下当事人应履行的程序。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0。

第9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9月真题]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Ⅵ.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可以为4%

A.Ⅰ、Ⅱ、Ⅲ
B.Ⅲ、Ⅳ、Ⅴ
C.Ⅱ
D.Ⅱ、Ⅵ

答案:C
解析:
I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和第14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规定比例(即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II项,第巧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III项,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第27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IV项,第3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披露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V项,第35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VI项,第22条规定,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10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有(  )。

A.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C.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D.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答案:B
解析:
A,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C,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D描述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规定为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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