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论述法律推理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题目
论述法律推理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一是形式逻辑方法;一是辩证逻辑方法。法律推理按照这种方法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实质推理(辩证推理)两大类。
(1)形式推理。形式推理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其特点是结论寓于前提之中,或者说结论与前提具有蕴涵关系,所以它又是必然性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就是运用了归纳推理方法。在逻辑学上还存在一种叫类比推理的推理方法,即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如举重以明轻的道理就是典型的类推推理。
(2)实质推理。法律适用中的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点:其一,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其二,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其三,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多重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之上。其四,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复杂的推理过程。
二者的联系:实质推理不排除运用演绎、归纳和类比的形式推理方法,但这些方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如果从其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来讲,它们的结论属于局部结论而不是整个辩证推理的全面结论。形式推理方法在辩证推理中还存在相互转化的特点,同时,运用这些形式推理的目的与结果是最终要获得符合法律或案件辩证发展规律的合乎逻辑的结论。二者的区别:实质推理是只有当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前提不确定)时才有必要适用的一种推理方法,而形式推理恰好是前提确定时以逻辑的方式所进行的表面推理,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其他具体区别参见实质推理的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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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请论述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较,突出的特征有哪些。


答案:
解析: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应用范围特别广泛,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乃至公民的法律意识中都有法律推理的活动。尤其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推理占有显著的地位。法律推理与一般的推理相比,其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推理是法律运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它不仅需要对抽象的法律规范进行理解和选择,而且还需要将这种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中,因此,它可能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推理和论证活动的综合。第二,法律推理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规定和已判明的法律事实之间建立合理的联系,以此为前提,推理论证出适用结果,也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推理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时法律原则、政策、法理等也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第三,法律推理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其中除了最基本的逻辑推理方法外,还需要应用一些非逻辑的分析和论证,比如价值分析判断等。第四,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的结果与法律适用的理由相关,法律推理为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故推理过程实际上常带有说明理由的成分。第五,法律推理的结果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推理的结论事关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承担义务,是否应负法律责任等,而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

第2题:

试论述法律推理的方法。


答案:
解析: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一是形式逻辑方法;二是辩证逻辑方法。法律推理按照这两种方法可以分为形式推理、辩证推理两大类。
(1)形式推理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先例推理或逻辑推理,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其特点是结论寓于前提之中,或者说结论与前提具有蕴涵关系,所以它又是必然性的推理。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应该是真实的。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归纳推理的优点在于:首先,同样案件同样处理。其次,归纳推理是一种不断积累经验、修正错误的过程。在相当程度上填补制定法的空隙、弥补制定法的不足。较典型的归纳推理表现为这样一种情况:法官在没有法律规则作为审判依据时,他应从一系列以往判决的比较中推理出有关的一般规则或者原则。类比推理,即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如举重以明轻的道理就是典型的类推推理。类推推理的特征在于:①它属于间接推理;②它是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一种推理;③类推推理是从法律的精神中推理出新的意思,它与单纯扩张法律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同;④类推推理的推理根据是不充分的,它是根据两个或者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方面的相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相同的结论。而事实上,客观事物之间既有同一性,也存在差异性。
(2)辩证推理
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辩证推理侧重于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选择。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点:
①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这些可供选择的命题都存在其必要的理由或合理性,只不过是确定哪一个命题更合理的问题。因为法律适用只能有一个并且是明确无误的结论。
②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可以推动法律的发展,但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别法律适用者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不进行必要的限制或制约,很可能导致法的不确定性。
③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无论是对法律疑难内容的解释还是对案件疑难事实的分析,其结论的推出都必须是从对事物的具体矛盾的分析中得出来的,而绝不应该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
④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复杂的推理过程。它不排除运用演绎、归纳和类比的形式推理方法,但这些方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如果从其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来讲,它们的结论属于局部结论而不是整个辩证推理的全面结论。形式推理方法在辩证推理中还存在相互转化的特点,同时,运用这些形式推理的目的与结果是最终要获得符合法律或案件辩证发展规律的合乎逻辑的结论。我国司法机关进行辩证推理时的依据是:法律原则、国家政策、立法精神与目的、法理、国际通行做法及行业规范、公平正义观念、合理性、判例、宪法条文。

第3题:

论述信息管理三个发展时期的核心及其相互关系


参考答案:第一个时期是以“信息源”为核心,以文献为主要载体,以公益性服务为主要目标。第二个时期是以“信息流”为核心,以计算机为工具,以自动化信息处理和信息系统建造为主要内容。第三个时期也就是信息挂历的资源管理时期,较之前两个时期有如下显著特点:突出从经济角度进行信息管理;将技术因素和人文因素结合考虑实行综合管理;在战略和规划的高层次上强化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可以粗略地将其划分为传统管理、技术管理、资源管理三个典型的发展时期。1)传统管理,以图书馆为象征,因此也有人称之为文献管理或手工管理时期。该阶段以“信息源”为核心,以文献为主要载体,以公益性服务为主要目标。2)技术管理,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象征,信息技术及技术专家的作用日益突出。该阶段以“信息流”为核心,以计算机为工具,以自动化信息处理和信息系统建造为主要工作内容。3)资源管理,涉及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都被纳入管理的范畴,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集成管理。该阶段从经济角度进行信息管理,将技术和人文因素结合考虑实行综合管理,在战略和规划的高层次上强化信息管理。应该指出的是这三个时期并不是前后更替的,不是进入技术管理时期,传统管理就结束了;也不是进入资源管理时期,技术管理就结束了。在现实的信息管理工作中,非常容易看到这三种管理是同时存在的。当然,信息资源管理并不是一种万能的药方,也还没有发展到完善的地步,但它是信息管理发展的新阶段。

第4题:

国家的基本职能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分为两类: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
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
内部职能又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二者所行使的范围、深度和方式是不一样的。政治职能的弱化,社会职能的扩展是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

第5题:

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2)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丰富思想文化成果中提炼和概括出来的精华,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内涵的科学揭示。
(3)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树立共同理想,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掌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励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6题:

试论述品德的心理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品德的心理结构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个成分。道德认识是对道德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道德认识是个体品德的核心部分。道德认识的结果是获得有关的道德观念,形成道德信念。道德观念、道德信念的形成有赖于道德认识。道德信念对行为具有稳定的调节和支配作用,只有道德观念而无道德信念时,就经常会发生诸如明知故犯之类的错误行为。道德情感是伴随着道德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道德情感渗透在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中。当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价值取向成为推动一个人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时,它们便成为道德动机。道德情感和道德价值取向是激发一个人道德行为的重要的内部动力,对道德原则的理解也是一种特有的道德动机,它有助于指导一个人的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是实现道德动机的行为意向及外部表现。道德行为是衡量品德的重要标志。看一个学生的品德,主要不是看他认识到什么,而是看他是否言行一致。道德品质的各个心理成分,都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既不能相互替代,又难以截然分开,组成品德心理结构这样一个有机统一整体。道德认识是前提;道德情感是重要的内在条件和力量,是联系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中间环节;道德行为是衡量人们道德品质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

第7题:

论述档案分类的常用方法及其应用。
三类分类方法:年度分类法、组织机构分类法、问题分类法。
(1)年度分类法:就是根据形成和处理文件的年度,将全宗内档案分成各个级别。要求根据文件的准确日期归入相应年度类别内,对于立档单位形成的专业档案,则要根据其形成的时间特点,划分专门年度,并按专门年度进行分类,如教学年度等。
(2)组织机构分类法:就是按照立档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把全宗内的档案分成各个类别,有多少个机构就设多少类,机构名称也就是该类档案的类名,其类别排列应根据正式文件规定的或习惯认定的顺序排列,并保持相对稳定。当涉及到几个机构的文件应当有有统一的规定,合理而有规律的进行归类,做到前后一直。
(3)问题分类法:就是按照全宗内档案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应按照文件内容中最基本的问题设置类项,如实反映出主要活动,类目体系力求简明,合乎逻辑,研究确定文件内容的主要问题,按一定规则有规律的归类。

第8题:

论述品德的心理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行动时表现出来的、比 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倾向。品德形成具有后天性,品德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品德的心理结构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四个成分。
(1)道德认识。道德认识是对道德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道德认识的结果是获得有关的道德观念、形成道德信念。道德认识是个体品德的核心部分。
(2)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根据道德观念来评价他人或自己行为时产生的内心体验。道德情感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直觉的道德情感,即由于对某种具体的道德情境的直接感知而迅速发生的情感体验;二是想像的道德情感,即通过对某种道德形象的想像而发生的情感体验;三是伦理的道德情感,即以清楚地意识到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则为中介的情感体验。
(3)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在自觉执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克服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时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
(4)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是个体在一定的道德认识指引和道德情感激励下所表现出来的对他人或社会具有道德意义的行为。它是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的外在表现,是衡量品德的重要标志。道德行为包括道德行为技能和道德行为习惯。

第9题:

试论法律推理的形式及其作用。


正确答案: (1)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 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
(2)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法律推理、归纳法律推理、类比的法律推理和辨证的法律推理这四种形式。
1.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演绎推理的典型表 现为三段论推理;
2.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3.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 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
4.它是指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 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3)作用:
1.法律推理是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在各自的工作中经常运用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实行法律,特别是司 法机关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活动,从立法、执法、司法、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以至一般公民的法律意识中,都有法律推理的活动。
2.为了正确地适用法律,必须先确定案件事实,即对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要查证属实,同时 又必须确定适用于该案件事实的有关法律规定。然后,从已查证属实的事实和已确定的法律规定出发推论出判决或裁决。就像一般推理一样,法律推理是一种理性的、严密的思维活动,特别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遇到疑难案件,这种推理活动就可能更为复杂。
总之,法律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推理,就没有法律适用。

第10题:

论述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及其特点和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学科课程是使以文化知识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强调以学科知识或文化的发展作为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系统传承人类文化遗产;课程组织循着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进行;有助于学习者获得系统的文化知识;有助于组织教学和评价,便于提高教学效率。
经验课程是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强调学习者的直接经验;强调教材的心理组织,把人类的文化遗产以儿童的经验为核心整合起来;摆正了儿童的人格发展与当前社会生活的关系,把儿童视为生活于现实生活中的儿童。
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的关系:本质上是儿童当下的心理经验与凝结在学科中的逻辑经验之间的关系,不能对经验课程与学科课程持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的态度。经验课程与学科课程是两种不同的课程,前者以儿童当前的活生生的心理经验为基点,后者以学科中的逻辑经验为基点。但经验课程与学科课程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经验课程并不排斥逻辑经验的教育价值,排斥的是逻辑经验脱离儿童的心理经验从而阻碍儿童的发展;学科经验也并不排斥儿童的心理经验,排斥的是盲目沉醉于儿童当前的经验发展水平从而抑制儿童经验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