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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雅安市雨城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者强化练习题(带答案)

张某,15周岁,某中学初二学生。因对经常殴打他的继父吴某心怀仇恨,某日中午趁家人不注意在吴某的水杯下毒,致吴某死亡。对此,张某: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且应当从重处罚

C.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负民事责任

D.暂不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

(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参考答案:对


中国籍15岁少年吴某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吴某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吴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吴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吴某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吴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吴某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D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A和B不正确,都说“只能”适用。C没有依据,也不正确。D符合第30条的规定,是正确答案。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2022年四川雅安市雨城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者强化练习题(一)1、单选题由于IP地址难于记忆,人们采用域名来表示网上的主机,域名与IP地址的对应关系是由_进行转换的。A: WWW服务器B: FTP服务器C: DNS服务器D: WINS服务器 2、单选题若想直接删除文件或文件夹,而不将其放人“回收站”中,可在拖到“回收站”时按住_键。 A: AltB: ShiftC: CtrlD: Delete 3、判断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_ 4、单选题在以下所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是_。 A: 甲在其16周岁生日当天,盗窃某银行并窃得人民币20万元B: 乙(十五周岁)在南方某市打工。为向吴某索要欠他的到期债务一万元,乙将吴某三岁的儿子劫持。为防止吴某的儿子吵闹,乙用桌布将其嘴堵住,致其窒息死亡C: 丙(15周岁)和父亲一起经营一家超市。一次,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中,丙以暴力抗拒执法,将一名执法人员打成重伤D: 丁在15周岁时加入了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久,在该组织实施的一次聚众“打砸抢”犯罪中,丁参与抢走了某私营企业的一辆进口轿车 5、单选题国家行政机关和国企事业单位的印章,一律为_。 A: 圆形B: 方形C: 圆形或方形D: 椭圆形 6、单选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先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即把思想方法搞对头。”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这句话体现了_。 A: 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B: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C: 实践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为先导D: 认识必然与实践同步进行 7、单选题安徽省是中国文化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不仅有众多的人文古迹、风景名胜,还有许多人们喜爱的地方戏种,如:黄梅戏。下列不属于安徽地方戏种的是_。 A: 越剧B: 庐剧C: 徽剧D: 淮剧 8、多选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_。 A: 配偶B: 父母C: 子女D: 兄弟 9、判断题体制改革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_ 10、单选题北京市总面积大约为_。 A: 14 066平方公里B: 16 406平方公里C: 14 606平方公里D: 15 036平方公里 11、单选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的话题被不断论及,而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的是要:_ A: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B: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C: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广泛监督作用D: 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2、多选题属于下行文的公文是_。 A: 公告B: 通告C: 决定D: 批复 13、单选题_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A: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B: 发展现代农业C: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D: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4、单选题所有的公文中,_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 A: 决定B: 命令C: 规定D: 决议 15、单选题国务院决定,由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髙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_确定。 A: 2%B: 6%C: 8%D: 10% 16、单选题毛泽东思想的本质特征是_。 A: 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目标B: 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C: 马克思主义注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D: 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7、单选题由于经济萧条而产生的失业是_。 A: 周期性失业B: 摩擦性失业C: 结构性失业D: 季节性失业 18、单选题坛经中记载:“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这段话表明惠能关于运动的基本观点是_。 A: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B: 运动与物质是不可分割的C: 精神运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D: 精神是运动的主体 19、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_ A: 某检察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B: 某派出所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C: 某法院错误地扣押了当事人的汽车D: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 20、多选题从上面一段材料,可以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_。 A: 执好政的必然要求B: 执好政的前提条件C: 巩固执政地位的基础D: 贯穿执政的整个过程 21、单选题甲乙两人参加射击比赛,规定每中一发记5分,脱靶一发倒扣3分。两人各打了10发子弹后,分数之和为52,甲比乙多得了16分。问甲中了多少发?_ A: 9B: 8C: 7D: 6 22、单选题“一带一路”是中国政府现在正在推动的重要战略,所谓“一路”是指建设21世纪海上丝 绸之路,中国将进人海洋、拥抱海洋,多方向增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联系;所谓“一带”,是指丝 绸之路经济带,中国将通过陆上丝绸之路进入中亚、东南亚、俄罗斯、中东欧和西欧。“一带一 路”将会让中国与各国联系更为密切,促进世界和谐发展,这段话说明_。 A: 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B: 要抓住时机,促进质的飞越C: 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D: 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23、判断题批复和请示是正式行政公文中唯一具有相关联的一种文种。_ 24、单选题总供给问题可以归结为_。 A: 生产问题B: 投资问题C: 就业问题D: 消费问题 25、单选题行政相对人在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时,受诉人民法院应_。 A: 予以受理,因为最终明确被告是法院的职责,法院可要求起诉人补正B: 不予受理,因为起诉不满足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C: 予以受理,因为指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已满足起诉有明确被告的要求D: 不予受理,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而不能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6、单选题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_。 A: 免于处罚B: 不予处罚C: 从轻处罚D: 减轻处罚 27、单选题某超市在三楼墙外设置大型宣传板,因大风而落下,砸伤了过路行人,此损害责任应由_承担。 A: 过路人B: 政府C: 超市D: 宣传板制作者

甲公司委托吴某到乙钢厂采购10吨螺纹钢,甲公司向吴某签发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了采购螺纹钢的数量,价格限度等内容。吴某到乙钢厂后发现该钢厂生产两种型号的螺纹钢,吴某即采购了一种比较畅销的螺纹钢。钢材运回后,甲公司以不需要此种型号螺纹钢为由拒绝向乙钢厂支付货款。向乙钢厂支付货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A:只能由甲公司承担
B:只能由吴某承担
C:甲公司和吴某连带承担
D:乙钢厂可以要求甲公司或吴某承担全部付款责任

答案:C,D
解析:
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采购何种型号的螺纹钢,属授权不明。代理人应当要求被代理人明确授权,吴某可以请示甲公司而未请示,甲公司和吴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甲、乙、丙三兄弟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日常经营汽车修理美容服务,不料因为技术原因导致吴某、张某共同所有的一辆豪车损毁报废,吴某、张某将甲、乙、丙诉至法院,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甲认为乙、丙赔偿金额没有自己高,表示应该三兄弟一视同仁共同承担,提起上诉,则甲是上诉人,乙、丙、吴某、张某四人为被上诉人
B.甲、乙认为其弟弟丙赔偿金额太少,平时收益丙分成最多,赔偿金额也应该多,提起上诉,则甲、乙是上诉人,丙是被上诉人,吴某、张某为原审原告
C.吴某认为张某获得赔偿金额太多不服提起上诉,则吴某、张某为上诉人,甲、乙、丙为被上诉人
D.吴某、张某认为甲、乙、丙赔偿金额太少提起上诉,甲、乙、丙认为吴某、张某索要赔偿太高提起上诉,则吴某、张某为上诉人,甲、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A,C,D
解析:
考查二审程序确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情形。根据《民诉解释》第317条,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根据《民诉解释》第319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
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
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A项,为索债而绑架他人的,以非法拘禁论。乙、丙是为了索债,主观上没有绑架的犯罪故意。因此,甲、乙、丙在非法拘禁的范围内成立共犯,而不是成立绑架罪的共犯。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绑架罪是多环节犯罪,“通过绑架行为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即构成既遂,不要求勒索财物或实际得到财物。绑架行为完成后自动放人的,也不构成犯罪中止。据此可知,甲构成绑架罪的既遂。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吴某是“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不能归因于绑架行为。在这里考生要注意绑架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没有结果加重犯。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乙、丙非法拘禁吴某3天,构成该罪的既遂。故D项正确,当选。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选项A正确,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按照对事实认识错误的一般原则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即:①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②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应以过失犯罪论处。③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其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则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属于假想防卫,是“吸毒产生的幻觉”,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选项B错误,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理论上有不同学说。(1)将具有责任能力时的实行行为与陷入无责任能力后的实行行为作为“一体”化,“一个”行为来考虑,从而肯定行为人对陷入无责任能力时的引起结果发生的行为也具有责任能力。按照这个观点,乙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2)作为因果关系的错误问题来解决。即在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前就已经存在犯罪的未遂。对行为人是否适用既遂的刑罚就取决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出现是否表现为因果关系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因果关系的偏离重大,行为人便不承担既遂责任。在本案中,因果关系的偏离并不重大,因此行为人应负既遂的责任。因此,按照两种不同理论得出的结论都是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C错误,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选项D错误,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而不是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生日当天不包括在内。因此,“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此时未满14周岁,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这里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也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以下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15周岁的李某邀请19周岁的冯某为其盗窃望风。李某窃得现金5万元,但其谎称只窃得200元,分给了冯某100元
B.甲明知乙有配偶而与之重婚
C.丙从丁处购买枪支
D.戌组织卖淫,戊为其充当打手,看守卖淫妇女


答案:A,B,C,D
解析:
【 解析】ABCD。本题考查共同犯罪方面的新观念。A:李某和冯某构成客观上(违法性意义上)的共同犯罪,但是不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B和C属于对合犯,这也构成共同犯罪。D中,戊虽然会被按照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但仍然与戌构成共犯。戊这种情况称为帮助犯正犯化,是一种法律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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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案情: 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镊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某家,丁某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答案:解析:1.甲某在盗窃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甲被其父亲采用捆绑的方式强制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即使甲如实供述,也只能以坦白认定,不认定为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考题 甲(18 周岁)、乙(17 周岁)、丙(15 周岁)三人与李某一起打麻将,由于在李某身后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共赢取李某5 万元。但李某仅带有现金3 万元,在支付3 万元后,写下了2 万元的欠条。 李某在起身离开时发现乙身上的摄像设备,要求甲、乙、丙归还欠条,乙见事情败露,夺门而逃,甲、丙使用暴力将李某打成重伤后离开。甲、丙拿着李某的欠条,将2 万元改成20 万元,并找到丁(17 周岁),告诉丁“李某欠自己20 万元,要回钱后给丁手机一部”,于是丁听从甲、丙安排,将李某的女儿翠花(16周岁,丁以前的同学)约出来后与甲、丙一起将其关押,并打电话要求李某偿还欠款20 万元。 甲、丙发现翠花很漂亮,准备强奸翠花,正要实施奸淫行为时被丁发现,丁苦苦哀求甲、丙“翠花是我心上人,不要强奸,你俩实在控制不止,猥亵即可”,甲、丙遂对翠花实施了猥亵、侮辱行为。 翠花对丁终日破口大骂,丁遂向甲、丙提出“不如将翠花杀害”的建议,甲、丙与丁遂将翠花捆绑后扔进湖里。 甲、丙、丁继续向李某索要钱财。甲随后找到乙,并告知其绑架翠花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实,要求乙将其信用卡给甲,以便李某将钱打入卡中。李某将5 万元转入甲指定的账户,但由于女儿突然回家而随即报案。事后证明,丁在发现真相后提议杀翠花是为了让翠花逃跑,并在将翠花推进湖里之前将其身上的绳索割断,翠花因此而逃命。 问题: 请分别分析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并阐释理由。答案:解析:1.甲、乙、丙三人设赌博骗局赢取李某钱财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被识破后,乙逃跑,乙仅成立诈骗罪,数额5 万元(3 万元现金,2 万元债权,即财产性利益),与甲、丙在诈骗罪范围内成立共犯;甲、丙为了保护已经取得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不被追回,即为了窝藏赃物而将李某打成重伤的,甲成立(事后)抢劫罪;因丙只有15 周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但按照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丙也成立(事后)抢劫罪。 2.甲、丙将欠条由2 万元改为20 万元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因为甲、丙只是单纯增加债权而没有造成李某财产损失。如果甲拿着改过的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还款,则甲成立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3.甲、丙以索要债务为名,与丁一起非法拘禁翠花,并向其父亲李某勒索财物的,丁成立非法拘禁罪既遂,甲成立绑架罪既遂,丙因没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之后甲、丙杀害翠花,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翠花没有死亡的,甲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丙只有15 周岁,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甲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关系;丁为了寻找机会使翠花逃脱,而提议杀翠花、随后将其放跑的行为,属于降低已经存在的法益侵犯的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4.甲、丙强奸翠花,但经丁劝说后放弃强奸行为的,甲、丙成立强奸罪共犯,属于犯罪中止,因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罚。甲、丙随后强制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共犯,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丁为了避免翠花被强奸,不得已劝说甲、丙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属于紧急避险。 5.甲、丙、丁在“杀害”翠花后,因绑架行为已经结束,故继续以控制翠花为名向李某索要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乙误以为甲等人实施绑架行为,而提供帮助的,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客观上为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竞合的行为提供了帮助,主观上具有为绑架罪行为提供帮助的故意,按照法定符合说,在敲诈勒索罪范围主客观一致,成立敲诈勒索罪,与甲、丙、丁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成立共犯。 综上,甲成立(事后)抢劫罪、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规定)、强奸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数罪并罚;丙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中止,数罪并罚,因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丁成立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

考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甲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乙期货公司答案:A,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于吴某的损失,甲期货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题 案情:甲因为乙欠其工资2万元,就将乙的女儿丙(13岁)绑架至一偏僻县城。由于乙坚持不付款,甲就强迫丙卖淫,试图用卖淫所得偿还乙拖欠其的工资。丁在明知丙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对丙进行了嫖宿。甲强迫丙卖淫10日后被抓获。为了使甲获得轻判,甲的妻子周某向该案法官吴某行贿3万元。吴某受贿后,伪造了甲自首的证据,提出了对甲减轻处罚的意见,但未能获得合议庭通过。吴某将此情形告知周某,周某又找到该县工商局局长白某,送给白某3万元钱,请其帮忙。白某利用自己和该法院院长李某同为"打击伪劣产品办公室"成员的便利,请李某对甲减轻处罚。李某在明知甲没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要求该合议庭对甲的犯罪行为进行减轻处罚。甲后来获得了减轻处罚。 问题:请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答案:解析: [考点]非法拘禁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答案及解析]1.(1)甲构成非法拘禁罪、强迫卖淫罪。(2)甲是为了索债而绑架丙的,故构成非法拘禁罪。(3)甲强迫幼女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4)甲强迫幼女卖淫,法定刑应当升格。 依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知甲的行为又构成强迫卖淫罪,因此甲实施了两个行为,应数罪并罚。 2.(1)丁构成嫖宿幼女罪。(2)丁明知丙不满14周岁而对丙进行了嫖宿,构成嫖宿幼女罪。 根据《刑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构成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3.(1)周某构成行贿罪。(2)周某向吴某、白某行贿都构成行贿罪,不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周某为了使丈夫被判轻刑,分别送给法官和工商局长3万元,已构成行贿罪。周某为了同一件事情,分别向不同的人送钱,只构成一个行贿罪。 4.(1)吴某构成受贿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徇私枉法罪。(2)吴某的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是牵连犯的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3)吴某的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是牵连犯的关系,也择一重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徇私枉法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又因为吴某帮助伪造证据是为了徇私枉法,可知帮助伪造证据和徇私枉法是牵连关系。所以,吴某构成受贿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徇私枉法罪。吴某的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是牵连犯的关系,根据刑法理论通说,对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5.(1)白某构成受贿罪。(2)白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在收受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可知,白某作为工商局长,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可知白某构成受贿罪。 6.(1)李某构成徇私枉法罪。(2)李某虽然没有收受贿赂,但其在明知甲没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碍于白某的面子,指使合议庭违法对甲减轻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可知,李某作为法院院长,在明知甲没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碍于白某的面子,指使合议庭违法对甲减轻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考题 判断题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单选题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将字画卖与他人,王某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当在何地法院提起诉讼 ( )A 甲市法院B 乙市法院C 丙市法院D 丁市法院正确答案:D解析:

考题 对下列哪个情形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A:15周岁的甲运输海洛因8000克 B:15周岁的乙教唆13周岁的李某奸淫幼女,对于乙的行为 C:15周岁的丙为讨要工钱,绑架工头的女儿林某,在殴打林某的过程中致其重伤 D:15周岁的丁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答案:A解析:《刑法》第17条。A项,甲是运输毒品不是贩卖毒品。B项,乙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C项,丙属非法拘禁行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其行为转化为故意伤害罪(重伤)。D项,丁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其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考题 吴某想抚养一名孩子,便花2万元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甲,在收买过程中吴某父亲资助了1000元钱,吴某母亲知道此事后表示赞成,吴某的弟弟帮着将甲带回。下列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A、吴某B、吴某及其父亲C、吴某及其弟弟D、吴某及其父母、弟弟正确答案:A

考题 有下列()情形,甲区公安机关可以立刑事案件。A、居住在丙区的王某假冒他人公司,在乙区与某企业签定加工合同,并在甲区的饭店内按合同约定从某企业处取得50000元定金后逃逸B、居住在甲区内的郑某在乙区某居民家中盗窃得3000元现金人民币C、甲区内某企业在乙区被吴某某诈骗价值10000元的货物D、居住在乙区的李某在甲区超市内偷窃得价值20元的货物正确答案:A

考题 单选题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3万元做生意,约定2005年lO月1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年1月1日,李某得知:甲曾经打伤吴某尚欠吴某医药费53000元,乙欠吴某2.5万元且已届清偿期,但李某欠乙2.5万元。现吴某并不行使他的权利。问: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张代位权? ( )A 只能向甲主张B 只能向乙主张C 都可以D 都不可以正确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