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

题目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 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自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反请求。 小王是否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请说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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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小王与甲公司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小王工作了5个月后,发现乙公司的工作条件更优越,于是决定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小王可以( )。

A.不用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到乙公司工作

B.提前1个月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D

第2题:

2008年5月,小王与某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2010年6月,小王因出国留学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 )支付小王经济补偿金。

A.可不

B.酌情

C.必须

D.应当


正确答案:A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毒品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材料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查看材料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5题:

(三)

2008年1月8日,张某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于1月10日到某公司应聘,l月11 日双方就试用期、劳动待遇、在职培训、违约金等事项进行协商后,达成了口头协议。张某于1月15日正式上班,2月28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 ’

51.张某与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A.1月10日

C.1月15日

B.1月11日

D.2月28日


正确答案:C
51.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张某l月15日开始上班,即与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第6题:

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李某于1999年3月进入某公司负责销售方面的工作,签订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将李某提升为销售部经理,她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沈某到某公司应聘,在双方协商一致之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王某于1997年1月进入某公司工作,直到2000年1月才签订劳动合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年。2008年1月,王某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张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2011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具备法定条件的有( )。

A.赵女士于1999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2001年2月辞职,2003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96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8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2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6年5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到期自动续期一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11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9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并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A中,连续工作不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选项B正确。(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不能续订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选项C中,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后续订三次。所以选项C正确。(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

第8题:

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具备法定条件的人有( )。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期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丁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到期自动续期3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牛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双方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9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通过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无效的劳动合同。详解:《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A项工作属于从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B、C项属于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合同,因此无效。《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由于试用期条款是可备条款,缺少该条款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D项不选。

第10题:

共用题干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1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小王的情况,他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若小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需要支付培训期间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违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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