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行政管理(一对一)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题目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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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答案: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第2题:

混合销售行为主业的选择对纳税有什么影响?在税收筹划中是否应该关注混合销售行为主业的选择?如果应该关注,那么应如何选择混合销售的主业?


正确答案: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谓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在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总额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到50%。
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所占的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低税负税种的目的。纳税人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就缴纳增值税;反之,若非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一般来说,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
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营业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则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反之,如果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小于营业税税率,则适宜选择以货物销售为主业缴纳增值税。

第3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及其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4题:

什么是实物折扣?其税务处理有哪些规定?对于纳税人的实物折扣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正确答案: 实物折扣也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例如,企业为鼓励买主购买更多的商品而规定每买10件送1件,或者为了促销推行“买一赠一”活动等。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其税务处理不同于价格折扣,其有关税务处理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由于实物折扣的实质是一种赠送行为。而税法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相当于将部分货物赠送给消费者,赠送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外赠送实物的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代消费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消费者得到的实物赠送属于偶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保证促销的效果,企业在销售中附赠的实物应不含个人所得税,是税后净收益,该税则应由促销企业承担,即由促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实物折扣筹划:
(1)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
(2)将赠送的货物作为销售折让来对待。将促销的主要商品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把赠送货物按其价值以销售折扣的形式返还给客户。

第5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兼营行为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2)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计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

第6题:

什么是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行为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和销售货物。

第7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8题:

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自由裁量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第5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交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第9题:

下列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 B、从事货物生产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 C、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 D、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正确答案:B

第10题:

如何对兼营行为进行税务筹划?


正确答案: (1)纳税人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3)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的,通过平衡点确认税负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