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与彭某(女)是小学同学,同村居住,1992年双方18岁的时候,由父母给他们订了亲,遂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并生育一子。2000年,王某外出务工,结识了女工秦某,不久即租房同居,并于2002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彭某离婚。彭某则以《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为根据提出反诉,要求保护自己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排除秦某的妨害行为。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双方的诉请?
第1题:
关于特殊犯罪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律师王某在担任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彭某不在现场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确实犯罪的彭某被无罪释放。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B.苏某(女)是某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通手术。因缺乏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C.刘某原为农民企业家,自己经营着一个私营企业。2003年,某国有甲公司和某外国乙公司合资设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丙公司。双方约定甲公司出资占5%,乙公司占95%。为了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甲公司聘请刘某为本公司工作人员,然后将其派往丙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半年后,丙公司一个建设项目要对外招标。刘某在收了王某10万元后,偷偷将标底透露给王某。使王某所在的公司中标。刘某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
D.彭某将钢锯条夹在探视物品中带给王某,使王某脱逃成功。彭某不能构成脱逃罪
第2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第3题:
王某(女)与刘某(男)2006年1月在甲市A区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在甲市B区居住。2007年7月,王某、刘某离开住所地外出谋生,王某去往南方,刘某去往北方,分居异地,各自打工,但都没有经常居住地。2009年10月,王某起诉刘某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王某起诉时刘某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D.王某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王某,女,17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传唤,侦查人员讯问王某时,下列哪种情形合法?()
A.由侦查员赵某(男)和张某(男)讯问
B.由侦查员赵某(男)和李某(女)讯问
C.由侦查员赵某(男)和王某的翻译人员胡某(女)讯问
D.由侦查员赵某(男)和王某的母亲进行讯问
第7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与同村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第8题:
李某与王某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后来李某发现丈夫王某婚外与同性居住,遂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双方均表示无法共同生活,同意离婚。但李某提出,因双方感情破裂系王某单方面过错所致,故要求王某赔偿10万元,妻子主张同性恋丈夫离婚时进行赔偿可以吗?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与婚外同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并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世界卫生组织早已不将同性恋者视为病态,而是视为一种不同的性取向,一些国家法律还赋予同性恋合法的婚姻地位。因此,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在《婚姻法》列举的离婚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对妻子李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第9题:
第10题:
王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几处房屋的安居理财险,被保险人均为王某,以下房屋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赔付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