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四级考试

多选题客户王五和赵六是夫妻,王五去世后,赵六拿了本人和王五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到银行,要求查询王五的存款,在查得王五有存款10万元后,当即办理了挂失手续。银行是否可以受理以上业务,下面哪几项说法是正确的?()A银行不可以为之办理查询的手续B银行可以为之办理查询的手续C客户赵六出示本人及王五的身份证后可以办理代理挂失手续D银行不能受理赵六的挂失手续

题目
多选题
客户王五和赵六是夫妻,王五去世后,赵六拿了本人和王五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到银行,要求查询王五的存款,在查得王五有存款10万元后,当即办理了挂失手续。银行是否可以受理以上业务,下面哪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A

银行不可以为之办理查询的手续

B

银行可以为之办理查询的手续

C

客户赵六出示本人及王五的身份证后可以办理代理挂失手续

D

银行不能受理赵六的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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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赵五

B.张三

C.王二

D.王二与赵五


参考答案:B

第2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第3题:

张三是汇票的出票人,李四、王五、赵六为依次背书人,冯七从赵六处取得该汇票,为持票人.李四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王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冯七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下列哪项?( )

A.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

B.王五的背书有效,冯七可以向张三、王五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王五的背书无效,但冯七可以向张三、李四、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D.以上说法均不对,因为李四在背书时已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所以王五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冯七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A
27.答案: A 考点:票据权利讲解:《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入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 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李四作为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赵六的转让行为仍有效,只是李四对被背书人冯七不承担保证责任。王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故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第4题:

张三、李四、王五各出资2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三、李四的出资为现金,王五的出资为工业产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赵六出资现金20万元入股。两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王五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仅值10万元。又查明,王五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表述中,( )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五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补足

C.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赵六补足

D.王五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5题:

王五和赵六于2010年2月5日签订了一个价值100万元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了王五需向赵六交付定金25万元。2月9日王五向赵六交付了15万元,赵六接受且未提出异议。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自2月5日生效

B.定金合同自2月9日生效

C.定金数额为20万元

D.定金数额为15万元


正确答案:BD
BD。解析:《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只有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才生效。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不能据此认定题目中的定金总额为20万元。《担保法解释》第1 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王五向赵六交付了15万元作为定金,赵六接受且未提出异议,此时,定金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定金数额应为15万元。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应选BD项。

第6题:

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情形是哪一项( )

A.张三以自己的房屋为王二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银行对张三的房屋拥有抵押权

B.李四将祖传的油画赠与救命恩人赵五,赵五接受取得油画的所有权

C.甲父因病去世,甲继承其父三问房屋

D.王五因病去世,刘六根据与王五生前所订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王五生前所收藏古董一件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物权的情形。
因法律行为取得物权是最常见的法律事实,包括因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行为取得物权,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典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他物权。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物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因时效取得物权;因公用征收或没收取得物权;因附合、混合、加工取得所有权;因继承取得物权;因法律的规定取得物权。选项A是抵押权的设定,B是赠与,D是遗赠,而C是继承,因此,C是正确答案。

第7题: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约定2010年5月8日前偿还,王五为保证人。三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2010年4月21日,李四将5万元的债权转让与了赵六,并通知了王五。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五承担5万元的保证责任

B.王五继续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C.王五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王五在转让后一个月内没有表示同意的即视为不同意,王五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第8题:

假设王五是李四的唯一继承人,李四与邻居赵六发生纠纷,赵六纠集一群人对李四进行殴打,李四不堪重击,倒地身亡,法院判决赵六向王五赔偿10万元。此后,王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

A.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人寿保险通常不适用补偿原则

B.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但赔偿后可以向赵六追偿

C.保险公司不应赔付,侵权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赔付

D.保险公司一般不应赔付,只有赵六不能赔付时才可以赔付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一)

清风小区是某市一高档住宅小区,张三、李四、:E五、赵六都是该小区的业主,彼此都是邻居,住在一栋六层楼内。李四和王五住在六楼,张三和赵六住在五楼。张三住在李四家楼下,赵六住在王五楼下。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李四酷爱摇滚'经常在家中播放,尤其喜欢在夜里欣赏。王五浅眠,经常被吵醒,不堪忍受。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四在自己屋内有权放摇滚

B.李四在自己屋内播放摇滚时,应当尊重周边邻居的利益,播放摇滚乐时不能干扰到邻居们的生活休息

C.王五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D.王五不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BC

第10题:

张三是汇票的出票人,李四、王五、赵六为依次背书人,冯七从赵六处取得该汇票,为持票人。李四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王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冯七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A.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

B.李四的背书有效,冯七可以向张三、王五、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李四的背书无效,但冯七可以向张三、李四、赵六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D.以上说法均不对,因为李四在背书时已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所以王五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冯七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A
36. 【答案】A
【详解】《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李四作为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赵六的转让行为仍有效,只是李四对被背书人冯七不承担保证责任。王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故冯七只能向张三、赵六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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