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A、1B、2C、3D、4

题目

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 A、1
  • B、2
  • C、3
  • D、4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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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 )


正确答案:√

第2题:

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


答案:错
解析:
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3题:

关于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资格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B.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

C.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D.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能胜任且考试成绩合格


正确答案:B
35.B【解析】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要求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第4题:

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B、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
C、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2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D、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3)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4)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题: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 )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的申请条件,包括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题:

下列( )项不属于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资格条件。

A: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B: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C: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D: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答案:B
解析:
B项应为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第7题:

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A:三年以上
B:两年以上
C:一年以上
D:五年以上

答案:A
解析:
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8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关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甲说投资主办人应有证券从业资格,乙说我有2年证券投资经验可申请投资主办人资格,丙说没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得申请投资主办人资格,丁说3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才可以申请投资主办人资格,上述说法正确的人有( )。
Ⅰ.甲
Ⅱ.乙
Ⅲ.丙
Ⅳ.丁

A.Ⅰ、Ⅲ、Ⅳ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

答案:A
解析: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规定,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3)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4)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0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B.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C.最近36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D.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答案:C
解析: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②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③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④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⑤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⑥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⑦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
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⑧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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